最高法明确醉酒启用辅助驾驶仍负刑责 为智能驾驶划定安全与法治边界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项司法裁判要点引发关注。报告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这个表态为智能汽车时代的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这一裁判要点并非凭空而来。2023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发生一起特殊的危险驾驶案件。驾驶人王某群饮酒后启动车辆辅助驾驶系统,并使用网购的方向盘配重装置规避系统监测,随后离开驾驶位置。车辆在无人实际操控的情况下行驶,最终因前方道路受阻停车。经检测,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判处拘役。 此案暴露出当前智能汽车应用中的认知误区与法律盲区。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车载辅助驾驶系统日益普及,但部分驾驶人对有关技术理解存在偏差。根据国家标准,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量产车辆搭载的系统属于驾驶自动化初级阶段,即驾驶辅助功能,需要驾驶人持续监控并随时接管车辆。这与完全自动驾驶有本质区别。 然而,部分车企在市场推广中对技术能力边界表述不清,加之网络平台上各类规避系统监测的装置热销,导致一些驾驶人产生错误认知,认为启用辅助系统后可以免除驾驶责任。这种认知偏差不仅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也触碰法律底线。 最高法此次明确的裁判规则意义重大。从法律层面看,车载辅助系统作为机械装置,不具备独立法律主体资格,无法替代驾驶人成为责任承担者。驾驶人启用辅助功能后,仍是车辆的实际控制者,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法定义务。醉酒状态下,驾驶人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严重下降,此时将车辆交由并不完善的辅助系统控制,实质上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这一裁判要点回应了技术发展带来的新型法律问题。当前正处于传统驾驶向智能驾驶过渡的关键阶段,法律必须及时跟进,为技术应用划定清晰边界。最高法的明确表态既是对个案的定性,也是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宣示,有助于纠正公众认知偏差,遏制侥幸心理。 相关案例也反映出市场监管需要加强的领域。网络平台上销售的各类规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装置,实质上是在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这类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应纳入监管。同时,车企在产品宣传中应准确表述技术功能,避免误导消费者,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从国际经验看,多个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均对辅助驾驶系统的使用制定了严格规范,明确驾驶人的主体责任不因技术辅助而转移。我国此次司法裁判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反映了法律对生命安全的关注。 展望未来,随着驾驶自动化技术不断进步,相关法律规范也将持续完善。但无论技术如何发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会改变。在实现完全自动驾驶之前的过渡期,明确驾驶人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完善监管机制,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

科技进步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考验社会的法治智慧。最高法的该司法认定——既是对生命安全的守护——也是对技术伦理的规范。在汽车智能化浪潮中,唯有坚持法律底线与技术创新并重,才能实现安全出行与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