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终审判决婚外情赠与无效 配偶方获全额返还1900万元

问题:婚姻期间,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赠与婚外关系对象,这样的赠与是否有效、是否应该返还,成为本案的核心争议;案例显示,沈某与金某1999年登记结婚并生育子女。2015年前后,金某与陶某发生婚外情,并陆续向陶某赠与大额财产。2022年5月金某去世后,沈某及子女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190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定赠与无效,扣除陶某曾转回的540余万元后,判令陶某返还1400余万元。陶某上诉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判决充分反映了法治对家庭伦理的尊重和对弱势方权益的保护。它提醒全社会,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同时,这个判例为类似纠纷的处理确立了明确的法律标准,有助于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财产观,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