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司机开车突然肚子疼得不行开了200元罚单

200元罚款这事闹得挺大。话说在郑州,孙某开车上班,刚到路口突然肚子疼得不行,冷汗直冒。为了保命,他不得不把车停在禁停区冲向诊所。结果交警拍了照,直接给他开了200元的罚单。 孙某觉得冤枉,说这是紧急避险。但系统时间戳显示车子刚过50米卡口就停了,时间对不上,申诉没通过。这下好了,他心里更委屈,直接把状子递到了郑州法院的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要求撤销处罚并退钱。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拿出一堆证据:处方单、缴费记录、请假的微信和告诉朋友的语音记录,形成了完整的链条,证明肚子是9点疼的。他说:“以前确实乱停过,但这次真的是没办法,不停车我可能疼晕过去,还会撞到行人。” 被告交警支队反驳说:“你家离那地方就几分钟车程,早就该预判自己的身体状况了。再说了,你的处方单不能证明你非停不可。” 金水法院行政庭的法官翻了翻条文,发现法律里有规定:因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核实后应消除。法官觉得法律没让司机证明自己痛到喘不过气来,而是把决定权交给了执法机关——当生命权和交通秩序冲突时,得先保命。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了很多因素:孙某确实违停了,但没造成事故或拥堵;当天也没证据显示他停车后引发了二次危险;结合医学常识和常理判断,剧烈腹痛确实可能让人瞬间失去驾驶能力。所以他们判决:违法停车属于紧急避险,不予处罚。交警支队主动撤销罚单并退了200元钱。孙某见状也撤销了起诉。 金水法院行政庭强调:“严格执法不能冷冰冰。” 他们要继续把“情、理、法”揉进每起案件里。 这事儿也给郑州法院提了个醒:让法律长出“温度感知器”,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司法温暖,也能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