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智能技术给知识产权带来的巨大挑战,第三届“数字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民主湖论坛”在重庆盛大举行。这次活动把来自中国不同领域的学者、法律专家和产业界人士聚集在一起,一起讨论如何用法治手段解决新时代出现的问题。 重庆大学法学院的靳文辉院长认为,这次论坛作为一个交流平台,能够把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帮助我们建立一套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时代精神的知识产权理论体系。这个目标跟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完全一致,也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吴汉东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智能技术的核心元素——数据、算法和算力,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归属定义。另外,技术生成的内容到底该归谁所有,这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理论难题。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法律制度要去适应的事情,更是关乎到数字时代创新动力和利益分配的基本逻辑。 重庆大学的齐爱民教授建议我们突破传统著作权的思维方式,从技术的本质出发重新定义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他觉得智能生成的东西其实就是数据的产物,应该建立一种叫做“数据财产权”的新权利模式,利用正在完善的数据制度来保护这种新型财产。 西南政法大学的黄汇教授提出了一个新颖的理论——非作者价值理论。他认为作品有个体价值和集合价值之分。在训练智能技术时利用作品的集合价值主要是为了挖掘聚合效应,这种使用行为并不会损害单个作者的市场利益。适度的“搭便车”行为反而有助于营造一个开放竞争的创新环境,这也跟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相吻合。 吴汉东教授还建议要坚持“以人类为中心”的立场,不要赋予智能技术法律主体资格。可以根据人类在使用技术时的智力贡献程度来分层确权。至于数据要素的保护问题,他主张建立一个能兼顾制作者、来源者和使用者利益的分享机制,在保护创新和促进数据流动之间找到平衡。 总的来看,智能技术和知识产权制度的互动会有三个趋势:法律制度会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引领;保护模式会从单一权利走向多元体系;治理理念会从权利保护升级为生态构建。未来我们需要在坚持法治精神和拥抱技术变革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只有建立起一套既符合技术规律又有人文关怀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才能让智慧和制度共同闪耀光芒,为中国数字经济建设筑牢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