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沙47年探索生态与经济双赢之路 科技赋能推动“点沙成金”转型

问题——荒漠化治理的核心矛盾并非“消灭沙漠”,而是遏制风沙危害与修复退化生态。我国荒漠、戈壁、沙漠面积广,一些区域既有自然形成的荒漠生态系统,也有因不合理开垦、过度放牧、植被破坏等导致的土地退化和沙化扩展。社会讨论中,关于沙区大规模造林、发展光伏项目是否加剧水资源紧张、是否改变局地生态过程等争议较为集中。如何在水资源硬约束下实现治沙长期化、稳定化,成为各地探索的重点。 原因——从“工程推动”转向“系统算账”,是治理理念演进的必然选择。早期治沙以防护林建设、封育禁牧、草方格固沙等工程措施为主,阶段性见效明显,但部分地区也出现树种选择不适、成活率波动、后期管护投入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沙区生态脆弱,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单纯依靠高投入的工程模式难以长期维系;同时,部分沙化土地成因与人类活动密切涉及的,治理不仅要“补植被”,更要“调结构”,把用水、用地、产业与群众生计统筹起来。随着新能源、节水灌溉、生态监测等技术发展,治沙逐步具备“可测算、可控制、可迭代”的条件,为从粗放治理走向精细化治理提供了支撑。 影响——产业协同正在重塑治沙逻辑:从“花钱治”到“能赚钱、可持续”。在一些沙区,光伏治沙成为新的探索方向。光伏板上方发电,形成稳定收益;板下空间通过遮阴降温、减缓蒸发,为耐旱作物、牧草和药用植物生长创造条件,实现“上发电、下修复、间增收”。这种模式的意义在于,将原本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的生态工程,引入可持续的市场收益,推动地方政府、企业与农牧民在利益联结中共同维护治理成果,减少“建得起、管不起”的风险。 此外,因地制宜发展“沙产业”拓展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部分盐碱地、矿坑水或苦咸水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水质调控和循环利用,探索养殖适应性较强的水产品,形成“水体利用—生物养殖—营养循环”的闭环链条,既避免与生活用水、灌溉用水争水,又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这类实践的启示在于:沙区并非只有“缺水、缺绿”的短板,也可能具备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土地连片等比较优势,关键在于把不可直接利用的资源通过技术转化为可用资源,并把生态修复嵌入产业链条,形成稳定的投入回报机制。 对策——坚持科学治理、节水优先与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与“运动式”推进。业内专家指出,沙区生态治理必须守住水资源底线,把“适地适树、以水定绿”作为基本原则:一上,优先恢复乡土植被和自然生态过程,通过封育、补播、保水保土等方式提升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另一方面,在确需人工干预的区域,选择耐旱、低耗水、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物种,完善滴灌、微灌等节水技术配套,推进监测评估常态化,动态调整治理强度与空间布局。 在产业层面,应引导新能源、特色种植养殖、生态旅游等项目与防沙治沙任务协同设计,建立“投入—收益—再投入”的闭环:通过收益反哺管护,强化利益联结机制,让基层群众在参与中增收、在增收中护绿。对可能引发生态风险的工程活动,则要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长期监测,重点关注地表覆盖变化、土壤水分、地下水位、植被结构等指标,做到“可预警、可纠偏、可退出”。 前景——从“对抗风沙”走向“与沙共处”,荒漠化治理将更强调质量、效益与韧性。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防沙治沙仍面临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增多、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等不确定因素,治理更需提升系统韧性。随着新能源基地建设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拓宽,治沙将不再只是单一生态工程,而是一项涵盖空间规划、产业组织、科技支撑与社会治理的系统工程。通过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筹起来,把短期见效与长期稳定结合起来,更多沙区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治理模式。

47年治沙实践表明,成功的关键在于尊重自然规律,在资源承载力范围内恢复生态系统平衡。当科学修复、长效收益和持续管护形成合力,"绿进沙退"才能真正转化为生态屏障和发展机遇。此理念也为全球荒漠化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