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法庭”化解消费者起诉新年的“第一槌”

今年国庆期间,区消保委接到了消费者谢女士的投诉。当时谢女士跟某门业公司签订了一个定制门承揽合同,她给公司付了18800元。合同里约定的总价款是25800元,交货时间是30个工作日。然而,公司不但没有按时交货,还给她的门质量存在很多问题,表面坑洼、孔洞不规整、掉漆、颜色严重不符等等。谢女士想让公司把所有钱都退回来,可公司却一直推脱不愿意配合。区消保委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闵行法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区消保委给她争取到了巡回审判点的支持。今天3月6日上午,在这个审判点里,法官敲下了支持消费者起诉新年的“第一槌”。 消费者谢女士诉某门业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审理了。法官围绕着合同约定、产品质量瑕疵还有履约违约事实等问题展开了辩论。在法官的调解下,企业和谢女士达成了一个共识:给谢女士退还货款15000元,并且谢女士也同意撤回起诉。这个结果让大家都满意。 现场旁听活动还有邀请了定制家具行业的企业代表还有华东师范大学的学生代表们。吴俊艳记者说,这次庭审是区消保委和闵行法院深化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实践。 蒋雨佳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大一学生,她在学校官网上看到了这次旁听活动就报名参加了。她告诉大家,在平时网购时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但因为对法律知识不够了解常常会放弃维权。通过这次旁听活动让她清楚了解到了解决纠纷的途径和相关机制。 何超法官给大家讲了一些实际案例来讲解消费纠纷问题。他告诉大家在遇到消费纠纷时要保留有效证据留痕材料。 方雨斌老师还介绍了一下华东师范大学在这个领域里做的工作。刘垦博老师强调这次庭审是区消保委与闵行法院合作推进消费市场规范化和诚信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2.5万元买来的大门竟然货不对板?“移动法庭”来化解!2025年国庆期间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消费者谢女士把18800元交给某门业公司,约定总价款25800元还有30个工作日内交货。但是企业不仅严重逾期交付货物,还出现了多项质量瑕疵。 经过修理之后还是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当消费者主张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时,企业却推诿扯皮、拒不配合。 在这次庭审中法官围绕着核心焦点展开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最终达成了一个共识:企业向消费者退还货款15000元。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大一学生蒋雨佳表示:这次旁听活动给她上了一堂非常好的校外“第二课堂”。 这就是关于谢女士与某门业公司之间发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