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集团化特征突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秩序稳定。近年来,一些犯罪集团盘踞境外、勾连境内,利用通信网络和数字支付快速转移赃款,实施诱导投资、冒充公检法、刷单返利等多类诈骗,呈现“分工精细、远程操控、快速迭代”的特点。缅北系列案件因涉案规模大、组织严密、危害严重而备受关注,也成为我国依法惩治跨境特重大犯罪、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的重要实践。 原因——从犯罪端看,电诈犯罪低成本、高隐蔽、跨地域特点明显,幕后组织者利用境外落脚点躲避打击,并通过“拉人头”“培训话术”“技术支撑”“洗钱通道”等环节形成黑灰产合流;从治理端看,跨境取证、人员回流处置、资金追缴等环节存在天然难点,需要刑事司法与行政监管、国际协作同步发力。随着技术发展,一些犯罪集团借助虚拟身份、境外服务器、加密通信等手段对抗侦查,使案件办理对证据体系构建与链条打击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最高检介绍,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依法批准逮捕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对跨境电诈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明家、白家、魏家、刘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最高检对对应的案件挂牌督办并开展全程指导督导,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已判决的明家、白家犯罪集团案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体现依法从严从重惩治的司法导向。此类案件的办理不仅直接挽损止损、净化网络空间,也通过严惩首要分子、斩断组织链条,强化对潜在犯罪群体的警示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法治权威。 对策——在司法层面,检察机关强化“全链条打击”理念,依法准确适用罪名与证据标准,突出惩治组织者、策划者、骨干成员,同时依法追诉漏犯漏罪,推动深挖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协同打击为电诈犯罪提供技术、推广、通信、支付结算、洗钱等支持的黑灰产。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上下联动、跨区域协作,提升办案质效与规范化水平。在国际层面,检察机关把跨境电诈治理作为各国共同课题,积极运用双边、多边机制推进执法司法合作,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并于2025年10月签署该公约,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构建打击预防电诈等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机制,为跨境追逃追赃、证据互助与规则对接提供制度支撑。 前景——从趋势看,电诈犯罪仍可能在话术、技术与资金通道上持续变形,但在高压严打与系统治理并进的态势下,其生存空间将深入被压缩。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与公诉职能,持续保持惩治力度,着力遏制电诈犯罪多发高发;同时推动更高水平的国际协作与规则共建,完善跨境案件办理机制,提升对新型网络犯罪的发现、固定、审查与指控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既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也是维护法治权威与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以依法严惩震慑犯罪,以全链条治理压缩黑灰产空间,以更高水平国际协作提升跨境追责效能,方能在持续攻坚中推动网络空间秩序向好、社会治理能力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