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既承载岭南与西南交汇的地域记忆,也折射中华文化与周边地区交流互鉴的时代印记。
随着城市更新步伐加快,如何在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现代产业的同时守住历史风貌和文化根脉,成为超大规模建设背景下的现实课题。
此次《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出台,正是对“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么保护、怎样用好”的系统回应。
问题:保护与发展矛盾长期存在、治理链条仍需打通。
近年来,各地历史街区开发利用需求上升,局部地区曾出现重商业轻文化、重翻新轻传承、重短期收益轻长期价值等倾向。
一些历史建筑权属多元、责任不清,规划编制、修缮监管、资金保障、经营导入等环节容易出现断点,导致“想保护但缺抓手、要利用却无规则”的两难局面。
对南宁而言,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数量多、类型杂,既要避免“一刀切”冻结,也要防止“过度活化”损伤真实性与完整性。
原因:制度供给与精细化管理能力需进一步匹配。
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更新阶段,文旅融合、消费升级、公共文化供给扩容等新需求不断涌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保护边界、利用方式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历史环境要素往往与建筑本体共生,若仅保护单体建筑、忽视周边景观与空间格局,容易出现“留了房子、丢了场景”的断裂式保护。
多部门协同不足、信息共享不畅、社会主体参与动力不强,也是影响保护质量的重要因素。
影响:条例实施有望提升城市文脉保护的法治化、系统化水平。
此次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围绕申报确定、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等进行修订细化,强调系统性保护、科学化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提出构建四项制度:一是统筹协同的保护体制,通过分级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协调联动与专家咨询机制,形成覆盖市、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的责任链条;二是价值导向的认定标准,将历史文化价值判断置于核心位置,并实行名录动态清单管理,提高认定的规范性与可持续更新能力;三是平衡兼顾的保护措施,通过保护规划编制、核心保护与建设控制分区等方式,明确“哪些必须不动、哪些可以优化”,并建立预先保护机制,兼顾公共利益与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鼓励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提出资金扶助、减免租金、容积率奖励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修缮与运营,增强可持续投入能力。
对策:以“规划—保护—利用—监管”闭环推进落地见效。
条例在保护对象上进一步延伸,新增对“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园林景观、设施设备等纳入同一保护框架,旨在从单体保护迈向整体风貌保护。
在利用路径上,条例强调合理利用与功能优化:支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开展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改造,鼓励设立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或开展旅游观光、文化创意等活动;对非国有历史建筑,提出可通过收购、产权置换、租赁等方式推动合理利用,为破解“产权分散、修缮困难、运营乏力”提供制度工具。
与此同时,条例明确住建部门需为社会主体活化利用提供信息与指引,文广旅部门统筹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与旅游资源,系统整理文化元素、挖掘故事价值,推动保护与产业融合走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路径。
前景:从“纸面规定”走向“场景治理”,关键在执行能力与长期机制。
条例明确要求相关政府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定公布后一年内完成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为后续项目审批、修缮标准、风貌管控提供硬约束。
下一步,南宁若能在三方面持续发力,成效值得期待:其一,以名录动态管理和日常巡查为抓手,提升早发现、早处置能力,避免不可逆损毁;其二,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形成“修缮—运营—反哺”的可持续模式,避免“修好就空置”或“只租不管”;其三,以公共文化供给与社区生活融合为导向,让历史街区既能留住城市记忆,也能承载真实生活,增强居民获得感与认同感。
随着条例实施,南宁有望在城市更新背景下探索出一条兼顾保护底线、发展质量与民生体验的治理路径,为同类城市提供可借鉴的制度样本。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根与魂,是传承文明、凝聚认同的重要载体。
南宁市新颁布的保护条例,以法治手段为历史文化遗产筑起坚实防线,同时通过激励机制为其注入新的生命力。
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对历史的尊重,也体现了对发展的追求,实现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南宁将进一步彰显其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