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彩礼全退回去,法院认定女方拿了钱却没尽到婚姻里该有的义务,有借着结婚骗

最近有个关于“闪婚”彩礼返还的案子,挺能说明问题的。这事儿得从2025年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了政策,特别强调要严打婚托婚骗这类违法行为。吴某和郑某就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从认识到登记结婚,加起来才没几天。结婚当天,郑某就通过现金和转账给了吴某20万元彩礼。可没想到,两人只过了十天不到,吴某就找了个理由跑了,这一走就是不回来了,还总是说两人没感情基础。郑某想要回彩礼,对方不给,就只好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后觉得,虽然他们办了手续算是合法夫妻了,但他们相处的时间实在太短,根本没过上日子。双方也没有孩子,感情也没处出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结婚登记只是个形式,关键还得看有没有真感情和共同生活。这个案子里女方跑了不肯回家生活,钱也没用来过日子生孩子。法院认定女方拿了钱却没尽到婚姻里该有的义务,有借着结婚骗钱的嫌疑。 所以法官最后判吴某把这20万彩礼全退回去。主审法官说以后审这类案子得看好多方面:不光是看有没有办结婚证,还要看两口子是不是真心实意过日子、彩礼钱到底干嘛用了。要是光想通过办个结婚证来骗钱那就不行,这既是坏风气也是犯法的事儿。这个判决正好是对政策精神的落实。 通过这个判决告诉大家:婚姻不能当买卖做。法律也会盯着那些想靠形式结婚占便宜的人。未来咱们还得继续完善法律规定,多宣传宣传法律知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种不好的事情发生,让大家都能有个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