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再添案例:达华智能涉隐瞒8亿合同虚增利润,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2月27日,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涉及的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起涉及金额巨大的信息披露违规案件浮出水面。监管部门查明,这家上市公司存隐瞒重大合同、虚增财务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 经查,2021年12月,达华智能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高达7.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7%。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此金额已达到重大合同披露标准,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然而,达华智能自合同签订至2023年8月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期间,始终未向市场和投资者披露该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 更为严重的是,达华智能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多处虚增利润的行为。调查显示,公司在尚未实际转移两家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提前确认处置收益超6100万元;在福米产业园相关项目中,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错误核算工程停工与土地出售事项,又虚增利润约2460万元。两项合计造成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857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4.32%。这种财务造假行为直接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的判断。 福建证监局认定,达华智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基本要求,扰乱了资本市场正常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拟对达华智能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处以600万元罚款。 在责任追究上,监管部门对公司5名核心高管分别作出处罚决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融圣作为第一责任人,因签署案涉重大合同及补充协议却未组织公司履行披露义务,且未能确保财务核算准确性,被处以3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高利、财务总监王景雨、总经理曾忠诚分别被处以280万元、250万元、220万元罚款。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启清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被处以80万元罚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780万元。 受行政处罚影响,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达华智能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公司股票将于3月2日停牌一天,3月3日复牌后股票简称由"达华智能"变更为"ST达华",向市场发出明确的风险警示信号。此外,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全年亏损1.9亿元至2.9亿元,经营困境更加剧。 达华智能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但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监管持续趋严的背景下,公司要重建市场信任、改善经营状况仍面临严峻考验。

达华智能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必须规范运作。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企业唯有坚守合规底线、完善治理结构,才能行稳致远。此案的处理也彰显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对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意义重大。如何平衡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将是所有市场参与者必须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