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董事会决议解除独董职务 涉独立性缺失及履职不力问题

可靠股份2月23日晚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拟解除独立董事景乃权的涉及的职务。公告显示,该事项已于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景乃权自2024年1月19日起担任可靠股份独立董事,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任职期间兼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将同步卸任上述职务,并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公告称,景乃权主要存在三上问题:一是独立性已不符合要求,难以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判断;二是未能勤勉尽责,履职表现存不足;三是不符合独立董事应具备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担任独立董事。程序上,该事项已先后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的任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以保障重大人事决策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公告同时披露,截至公告日,景乃权未持有可靠股份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独立董事制度的关键在于独立、客观的监督与专业建议,独立董事应在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对出现独立性不足或履职不到位等情形的独立董事及时调整,有助于维护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此次调整也反映了可靠股份对治理合规的重视,有利于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决策与监督质量,并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市场与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关注。

独立董事制度的关键在于“独立”与“尽责”。对上市公司而言——依法依规处理独董履职问题——不只是岗位调整,也是治理机制的自我修正。面对投资者关切,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制度约束与履职保障,才能把个案处置转化为治理能力提升的契机,更夯实规范运作与长期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