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14次的公司被开除了

这事儿最近终于有了说法。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那个劳动纠纷案二审了,还是维持了原判。法院觉得那个公司因为员工老是迟到就把合同解除了,这事儿完全合法合理。这案子不光是在讨论怎么保护劳动者权益,还让大家伙儿开始琢磨职场纪律到底咋弄。当事人蔡某是在2009年10月进的这家公司。你猜怎么着?从记录看,他虽然是迟到了,但每次也就晚个十来分钟,关键是这毛病毛病特顽固。特别是在2024年6月到7月这短短的两个月里头,他硬是迟到了19回。 公司那边拿了一本员工手册说事,说是里面早就写清楚了迟到多少回算是严重违纪。所以他们决定在2024年7月直接把蔡某给开了。 庭审的时候两边吵得可凶了。蔡某提了不少理由想推脱责任:说迟到是因为电梯挤、手机没信号或者系统坏了;还有家里出了事,老婆去世、女儿生病、婆婆要照顾,早上忙不过来;再说他就晚了一点点钟,影响也不大;最后他还怪公司考勤制度有问题。 他觉得公司这么干就是违法的,得赔钱。公司那边却不认账,说是这压根不是一两天的事儿,蔡某那就是惯出来的毛病。以前公司也谈过、警告过他好几次,可他就是不改。而且公司说规矩是死的,别的人也是这么管的,除了他自己改进了别人都改了。 法院看了两边的说法都仔细查了一遍。对于那些所谓的客观原因啊,法院觉得没道理。电梯排队能不知道吗?早点出门不就得了?信号问题也没证据说就导致了迟到。再说了,你手机信号不好也不能总怪系统坏了吧。 至于家里特殊情况嘛,法院是理解的但也说了句硬话:你家里再怎么难也不能免了上班守规矩的责任啊。 法院最看重的还是公司开除他的流程合不合规矩。查下来发现那个《员工手册》是经过大家讨论通过了的,并且早都告诉蔡某了。 那个蔡某在那短时间里迟到太频繁了。特别是2024年6月6日领导跟他谈过之后,7月份居然又迟到了14次。这完全就是明着不把规章制度当回事儿。 法院最后就说他这算是严重违反纪律了。一审判下来就是这么认定的。 蔡某不服气上诉了结果还是输了。 这下子算是给大家指了条明路:法律既要保护劳动者也要保护公司。 大家都要守规矩才行。 谁要是遇上难处得跟老板好好商量解决办法。 咱们得在法律的框框里做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