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市东川区一所小学食堂的过期米线事件引起舆论关注。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该校食堂于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干浆米线,保质期仅为24小时。
次日清晨6时30分,食堂工作人员将其中10公斤加工用于学生早餐,此时米线已超过保质期2小时30分钟。
执法人员随后查获了冷藏室内的剩余10公斤米线,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对该校食堂作出警告、没收食品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围绕这一处罚,社会各界出现了不同声音。
部分网友认为,从货值仅76元、超期时间不足3小时、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因素看,罚款5万元的处罚力度过重,执法机构有"小题大做"之嫌。
他们将此案与去年青岛一超市因销售超期1天黑糯米被免予处罚的案例进行对比,质疑执法标准是否存在差异。
然而,深入分析这一事件的特殊性,严格的监管措施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其一,涉事机构是学校食堂。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公认的底线。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更应当在食品安全上树立最高标准,不容半点懈怠。
其二,过期食品的特殊性往往被忽视。
干浆米线看似简单的米制品,实际上容易受到椰毒假单胞菌污染,可能产生米酵菌酸毒素。
相比于保质期较长的食品,保质期仅24小时的米线一旦超期,其微生物繁殖和毒素产生的风险会急剧上升。
即使储存条件良好,米线在复水或加工过程中若处理不当,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从科学防控的角度看,对学校食堂使用过期食材的严格处罚,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业判断。
这种"零容忍"态度并非武断,而是基于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深刻认识。
特别是在学生这一特殊消费群体身上,预防性的严格措施远比事后救济更加重要。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健康损害和社会影响将远超罚款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面临如何在"服务型执法"和"严格监管"之间找到平衡的课题。
青岛黑糯米案之所以被列为"服务型执法"典范,主要是考虑到违法者初次违法、未造成实际伤害等从轻情节。
而学校食堂案件中,学校作为公共机构对食品安全的责任更为重大,其过失的性质也相对更为严重。
因此,不同处罚结果反映的是对不同违法情节的精准化处理,而非执法标准的混乱。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正在逐步完善执法规范,既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又要避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做法。
这要求监管部门在适用法律时更加谨慎,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社会影响和教育意义。
对于学校食堂这类特殊场景,保持高标准的监管压力是必要的,但也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更加规范的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对过期食材“较真”,不是与经营主体为难,而是对未成年人健康负责、对社会信任负责。
与此同时,公众期待的并非简单“罚重罚轻”的情绪对立,而是更可预期、更一致、更讲理的治理方式。
守住底线与提升温度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把风险看清、把规则立明、把责任压实,让每一份校园餐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