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这东西本来就有点让人说不清楚,有的时候也不允许补缴。要说起来,真正不能补缴的其实是那些灵活就业的人。企业职工或者以前有工作经历的,要是没缴过费,现在还是可以补缴的。为啥会这么区别对待呢?灵活就业人员其实也是在为城市做贡献啊。他们在外面跑外卖、干家政、做点小生意,流动性大、记录不全是事实,但这不代表他们没给社会创造价值。很多人年轻的时候为了糊口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条件去参保。等到快退休了才知道社保的重要性,这时候再想补就难了。政策一刀切拒绝给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保,感觉就是在变相否定他们过去的劳动付出。这些人如果不能补缴拿到养老待遇,老了以后就只能指望低保或者救助过日子。到了那个时候国家可能得花更多钱去救济他们。其实不如让他们自己补一补,减轻点财政压力还能让老人活得更有尊严。 再看看社保基金的实际情况吧,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其实对基金影响不大。补缴的人得按现在的高基数交费还得交滞纳金,但他们最后拿到的待遇还不如一直交钱的人高。这种“高缴低领”的方式本质上是给基金注入了钱,而不是把现有资源耗光。与其担心基金压力大不如看到它带来的好处。 社保制度的核心应该是公平和互助吧?可现在政策在这两类人群之间划了道沟。或许制定政策的人考虑到了基金安全问题,不过忽视灵活就业者的养老需求是不合适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多点温度,给那些辛苦一辈子的人一个机会去补上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