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成效显著 福建三地入选典型经验名单

日前,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成果正式发布。

这一创建工作涵盖258个示范县市,其中土地类183个、矿产类57个、海洋类18个,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此次成果发布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管理从粗放式利用向集约高效利用转变迈出了坚实步伐。

自然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其节约集约利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传统的粗放型资源利用方式已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建立示范创建机制,通过典型引领推动全国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在创建工作中,各示范县市坚持"四个创新"的总体要求。

一是模式创新,推动资源复合立体利用,实现单一资源向综合利用转变;二是制度创新,完善资源市场化精准供给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机制创新,显化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四是技术创新,提升资源管理行政效能,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在"部—省—县(市)"联动机制的推动下,各地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创建体系。

河北、山东、湖北、四川、新疆等省份出台支持政策,对示范县市进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形成了政策激励的良好氛围。

共有21个省份以不同形式推广了400余个地方节约集约案例,实现了经验共享和示范引领的有机结合。

创建成效在多项指标上得到充分体现。

以"十四五"为周期,2024年与2020年相比,示范县市单位GDP地耗下降率超过20%,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地耗下降15%的目标。

这一成绩充分说明,通过创新机制和科学管理,完全可以实现资源节约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在土地利用方面,示范县市土地供应率保持较高水平并稳定增长,已供应土地闲置率稳步下降,开发区实际建成率保持提升。

这表明示范县市在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闲置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矿产资源利用方面,采矿利用水平、选矿利用水平、综合利用水平、产业集中度、税收贡献率等5个关键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初见成效。

在海洋资源利用方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海用岛面积下降率持续提高,未利用、原生利用式及轻度利用式用岛比率保持稳定。

立体确权使用海域及管理创新应用持续向好,海洋资源的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得到加强。

示范县市自然资源的复合立体利用取得长足发展。

通过打破单一利用的局限,实现了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资源利用新模式,提高了资源的综合效益。

市场化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进一步推进,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升,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产业集中的趋势明显。

同时,各示范县市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和相关规划,建立了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这种制度层面的创新,确保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是临时性举措,而是长期的发展方向。

节约集约不是“少用资源”,而是“用好资源”。

当增量时代逐步转向存量时代,考验的不仅是指标改善,更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把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贯通起来,才能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拓展发展空间,让每一寸土地、每一片海域、每一处矿产都在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高安全的轨道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