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2日依法对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作出公开宣判。原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熊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熊宇担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等多个重要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实施及人事调整诸上为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043万余元。 分析人士指出,此案具有典型意义。作为长期担任国有企业重要领导岗位的干部,熊宇本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但其却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案件细节看,其受贿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金额大,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权力监督上存在的漏洞。 法院在判决中特别指出,熊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但考虑到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问题,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的审理充分说明了我国反腐败斗争"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和法治精神。近年来,贵州省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案的判决也再次展示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宣判后被告人熊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个态度表明,在铁证面前,违纪违法人员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该案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法治是最有力的治理方式。该案提醒各级干部特别是掌握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和人事权力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持续完善监督体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才能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