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法院巧解租赁纠纷:实地调解促和谐 司法为民暖人心

问题——押金“卡住”引发连锁矛盾;新年伊始,一起看似常见的租赁纠纷发生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租客小李因经营压力决定退租,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房东张某则认为房屋墙面、地板磨损明显,家具也有磕碰损坏,且部分物业费由其垫付,因此拒绝退还。双方此前租住三年相处平稳,但在退租交接阶段因责任划分和费用结算迅速对立,情绪升级,协商陷入僵局。 原因——事实不清与预期落差叠加。此类纠纷高发,症结主要在三点:一是正常损耗与人为损坏界限难划。租赁期间磨损在所难免,但搬离或日常使用造成的损坏是否超出合理范围,若缺少交接清单、影像记录和维修报价,往往容易陷入“各说各话”。二是费用项目交叉、凭证不足引发争议。物业费、维修费、清洁费等常在交房时集中结算,一项欠缴或垫付就可能放大矛盾。三是对押金用途理解不一。押金用于保障租赁义务履行,退租时应在核定应扣费用后返还余额;一旦被简单当作“赔偿金”或“惩罚金”,冲突就更容易升级。 影响——不仅是两个人的争执,更关系市场秩序与社会成本。本案中,押金纠纷直接影响房屋再次出租。现场还有新租客王某等着进场装修开店,却因纠纷未了无法开工,时间、经营与机会成本随之增加,最终可能由多方承担。租赁关系事关群众基本生活与经营需求,如处理不当,容易形成长期对立,甚至引发新的纠纷和诉讼累积,推高社会治理成本。 对策——以“查明事实”为基础推进实质化解。面对双方情绪化表达,承办法官没有停留在书面材料上,而是把工作前移:一上多次到房屋现场核查,查看墙面污渍、地板划痕、家具损伤等情况,判断损坏程度及可能原因;另一方面走访物业公司,逐项核对缴费记录,明确欠费金额及垫付主体,做到证据可核、账目可对照。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法院组织调解,坚持法理与情理结合:向租客说明应当爱护房屋,对实际损坏和欠缴情形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引导房东依法依约主张合理扣除,避免“全额扣留”激化矛盾,并提示久拖不决会影响后续出租及新租户经营安排。经多轮沟通,双方回到费用核算的理性讨论,最终就扣除合理维修费用及房东代缴物业费后返还押金余额达成一致。 前景——推动纠纷源头减量,形成可复制的治理经验。租赁市场活跃,押金争议高频且易激化。实践表明,提高化解质效,关键在于把事实认定和成本影响讲清、做实:其一,建议租赁双方在交付与退租时完善交接程序,采用清单管理,保留影像证据和票据凭证,减少事后争议;其二,推动物业费、水电费等结算更透明,形成“账随房走、及时结清”的习惯;其三,司法机关在小额高频纠纷中强化调解与释法说理,通过现场核验、联动核查提升公信力,促成当事人自愿履行、一次性化解。随着多元解纷机制完善,此类案件有望更多在诉前、庭前止争息诉,为基层治理提供更稳定的预期。

司法的价值不只体现在判决结果,更在于把矛盾真正化解;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这起案例提示我们,处理基层民生纠纷,既要依法裁判,也要回应当事人的现实关切。通过实地核查、耐心调解,把事实查清、把账算明、把心结解开,才能让纠纷止于一案、落到实处。这类务实做法既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也为社会运行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