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出台新规,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行了制度化安排。《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的推出,为党内监督体系增添了重要制度工具。 当前仍有不少地方存"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的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61.8万名干部中,"一把手"占比达6.2%,说明对此关键群体的监督还有薄弱环节。新办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重点解决对"一把手"的监督难题。 制度设计反映了分类施策的思路。在监督方式上,既有定期全覆盖的常规监督,也明确了六类需要启动专项监督的情形:包括信访反映问题突出、履职不力引发舆情、检查考核问题集中、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个人存在苗头倾向等。这样既强化了预防功能,又能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施治。 在具体操作上,办法建立了完整管理链条。监督谈话由党委班子成员实施,对市县乡党委书记须由上级党委书记亲自进行。程序上要求做到"三见"——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流于形式。被谈话人需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三个月内汇报整改情况,形成"发现问题-提出要求-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的完整闭环。 这项制度创新具有多层面的作用。从政治层面看,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从实践层面看,将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多上信息纳入监督依据;从制度层面看,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形成配套体系。专家认为,这种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方式,有助于打破对"一把手"监督中的"熟人社会"困境。
监督谈话不是简单的程序流程,而是推动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改善政治生态的重要途径。把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化、具体化、闭环化,既表明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也为干部遵规守纪、担当作为指明了方向;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保持严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才能让监督真正起到防微杜渐作用,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