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连查两起森林违规用火案件 警示社会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

临安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新的考验;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连续查处两起违规用火案件,再次暴露出防火意识薄弱的问题。 12月9日,一名未成年人龙岗镇太子尖山吸烟并乱弃烟蒂,引燃266平方米松林。执法部门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考虑到当事人年龄和初犯情节,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理。12月25日,又有游客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虽未造成火灾但仍被立案查处。 这两起案件反映的问题值得重视:游客对禁火规定认识不足,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力,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还存在漏洞。眼下正处于11月至次年4月的法定防火期,气候干燥、火险等级居高,任何不谨慎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临安是长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拥有天目山、清凉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超过78%。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更会破坏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当地已采取多项防范措施:划定常年禁火区、严禁野外用火,在重点区域增设监控设备,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形成"人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体系。从长远看,森林防火需要疏堵结合。一上要强化执法的约束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用火习惯,推广文明祭祀方式。随着智慧林业建设推进,物联网、红外监测等技术手段将更提升预警能力。

森林防火是底线要求,也是公共责任;这两起案件提醒我们,生态安全没有旁观者,一支烟、一束烟花都可能引发灾难。守护青山需要法律的约束,更需要每个人进入林区时自觉放弃火源、敬畏规则。只有把警钟化为行动,把禁令变成习惯,才能让临安的山林保持葱茏、永远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