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中院创新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16起案件通过调解实现双赢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成功化解的16起涉企行政争议系列案件,为如何平衡行政执法与企业权益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起因行政处罚引发的纠纷,通过法院创新建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最终实现了政企双方的互利共赢。

案件源于当地多家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

与传统的诉讼解决方式不同,黔西南中院并未简单进行司法裁判,而是确立了"调解优先、全程协调、实质化解"的工作路径。

承办法官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诉前多次组织协调会,既认真听取企业实际困难,又向行政机关阐明护航经济发展的大局考量,最终促成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这一成功实践背后,是当地法院近年来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持续探索。

统计显示,黔西南州涉企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100%,且负责人不仅"出庭"更"出解",有效提升了争议化解效率。

法院推行的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使涉企行政案件一审调撤率达到42.31%,远高于同类地区平均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当地法院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零距离"庭审观摩活动,将典型案件审理过程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这种"抓前端、治未病"的源头治理思路,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又从制度层面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概率。

法律界专家指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黔西南法院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

通过柔性调解替代刚性裁判,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例也表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争议化解领域同样具有强大生命力。

涉企行政争议的妥善化解,检验的是法治体系在现实场景中的运行质效。

通过把调解贯穿解纷全过程、把沟通机制前移到矛盾萌芽、把依法行政要求落细到执法尺度,既能让企业吃下“定心丸”,也能让行政执法更经得起检验。

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更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护航发展,才能在解决一个个具体纠纷中积累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