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情人转了21万

山东滕州的丽丽在2020年开始,丈夫马某某先后8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次丽丽说,丈夫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给情人曹某某转了21万元。和曹某某之间的转账总计88笔,累计金额达到了21万元。丽丽还说,自己和马某某结婚20年,丈夫只给自己转过一次52元。对于这件事,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财产都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马某某擅自把21万元无偿赠与给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妻子的财产权益。同时,这次赠与行为建立在婚外情的基础上,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因此,这次赠与行为应该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给曹某某调解后返还给丽丽18万元。 这次事件让丽丽非常生气,她认为丈夫马某某严重侵犯了她的权益。丽丽表示,丈夫把她和曹某某之间转账的数额累计达到了21万元。而她自己却只收到过一次52元转账。 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丈夫只能共同处理这些财产,没有独自处分权。马某某在2020年到现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有8次,这期间还向曹某某转钱给她累计21万元。 律师认为马某某擅自把21万元无偿赠与给第三者严重损害了丽丽的财产权益,这个行为是建立在婚外情基础上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所以这次赠与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最终给曹某某调解后把18万元返还给丽丽作为补偿。 丽丽对这次判决表示满意但也感到伤心,她觉得自己辛苦了20年却得到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