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监管立案凸显平台竞争秩序治理持续加力。
市场监管总局消息显示,近日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携程方面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全面落实监管要求,与行业各方共同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目前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受消息影响,相关公司股票在当日市场交易中出现明显波动。
围绕在线旅游平台的市场行为与规则边界,监管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强执法与规范指引,释放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明确信号。
原因——平台经济规模扩张下,规则制定权与技术工具可能外溢为不当约束。
在线旅游平台在交易撮合、流量分发、评价体系、营销工具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规则设置能力。
若平台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或技术手段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可能影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与公平竞争,进而触及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相关规定。
此前,地方监管部门曾对携程旅行网运营主体依法进行行政约谈并要求整改,涉及利用协议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交易及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等问题,要求修订合同条款、优化调价工具、健全长效合规机制并强化内部问责。
与此同时,多地也曾集中约谈涉旅平台企业,对可能存在的“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加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风险进行通报并明确禁止。
上述监管实践反映出:在平台竞争趋于激烈、价格策略精细化的背景下,若平台工具被不当使用或规则透明度不足,容易引发商户投诉与市场秩序风险。
影响——立案调查或将带来三重外溢效应:商户权益、消费者体验与行业生态。
对平台内经营者而言,定价权与自主经营权是生存发展的关键。
若平台以技术工具自动调整价格却缺乏清晰授权边界,或存在关闭后被重新开启等争议做法,可能导致商户利润空间被压缩、经营预期受扰,进而影响供给稳定与服务质量。
对消费者而言,价格形成机制是否透明、订单履约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消费信心与出行体验;一旦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毁约加价等现象,将损害消费者权益并抬升维权成本。
对行业而言,头部平台行为具有示范性,若规则不清或竞争手段失当,容易诱发“逐底竞争”,挤压中小经营者空间,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反之,规范治理能够推动平台从“流量竞争”转向“服务与效率竞争”,形成更可持续的增长模式。
对策——以合规为底线,以透明为抓手,推动平台治理从被动整改走向机制化建设。
业内普遍认为,针对平台规则与技术工具引发的争议,应在制度与技术两端同步发力:一是强化平台规则公开与可理解性,涉及价格、流量、营销等关键条款要做到告知充分、授权明确、可追溯可核验,避免“默认勾选”“隐性绑定”等做法;二是规范技术工具的使用边界,对“智能调价”等功能,应坚持商户自主选择、清晰授权、可随时退出,并建立操作留痕与申诉纠错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三是完善内部合规体系,建立反垄断合规审查、重大规则变更评估、定期自查和问责机制,把合规要求嵌入产品设计、运营策略和绩效考核;四是加强政企沟通与行业共治,平台企业、商户、行业协会可共同推动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争议处理标准与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形成可复制的治理范式。
监管部门方面,可结合执法与指导并重的思路,持续完善平台经济领域的规则解释与案例指引,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可预期性,稳定市场主体信心。
前景——反垄断执法与平台治理将更注重“规则公平”与“创新兼容”。
从趋势看,平台经济治理将继续坚持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重:一方面,依法查处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中小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应为合规创新留出空间,支持平台用技术提升匹配效率、优化供需配置,但前提是尊重商户自主经营权与消费者知情选择权。
此次立案调查的进展与结果,有望进一步明确平台在价格管理、规则制定、技术工具使用等方面的边界,为行业提供更清晰的合规参照。
对企业而言,合规不应停留在“事后整改”,更应成为长期竞争力的一部分;对行业而言,在监管引导下形成透明、可预期、可持续的市场机制,将是在线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
在线旅游平台经济的发展为消费者和商家都带来了便利,但平台的市场地位优势也容易被滥用。
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的立案调查,反映出我国监管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
这对整个平台经济领域具有示范和警示意义。
平台企业应当以此为契机,深入审视自身经营模式,确保商家自主权得到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生态,推动平台经济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