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网络消费场景不断扩展,未成年人接触交易平台、社交电商和网络营销的机会显著增加。
与此同时,部分罪错未成年人在消费行为中易受诱导或抱有侥幸心理,出现参与虚假宣传、恶意退货、网络刷单等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
一些人对“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认识模糊,对规则边界缺乏敬畏,既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会给自身成长带来持续风险。
原因:一方面,网络交易链条长、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青少年辨识能力和自控能力相对不足,容易被“低成本获利”“轻松返现”等话术裹挟。
另一方面,个别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诚信教育存在断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不了解,将平台规则误当作可钻的空子,把“占便宜”误解为“本事”。
此外,社会化抚育环境复杂、同伴影响显著,若缺少持续的法治引导和心理支持,行为偏差更易固化并向违法犯罪方向演变。
影响:从个体层面看,涉消费领域的违法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与反复性,一旦形成路径依赖,不仅面临法律责任,还会损害学业、就业及社会融入。
对家庭而言,矛盾冲突与教育成本上升,监护压力加大。
对社会层面而言,刷单、虚假宣传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侵蚀公平交易基础,影响消费者信心,也对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带来挑战。
对司法实践而言,如何把握惩戒与教育相统一,做好预防再犯与回归社会的衔接,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对策: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3·15”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学法守权益·诚信赴新程”线上帮教活动,突出“法治+诚信”双重导向。
活动中,司法社工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从节日由来、维权渠道与常见风险切入,用更易理解的方式讲清“权利从何而来、边界在哪里、违法要付出什么代价”。
在案例警示环节,结合真实典型情形,对消费欺诈、虚假宣传、恶意退货、刷单牟利等行为的危害与法律后果进行剖析,重点纠正“未成年人不用担责”的错误认识,引导受帮教对象形成对规则的敬畏感,明确“守法是底线、诚信是底色”。
活动末尾,受帮教对象在线阅读并签署《诚信守法承诺书》,就理性文明消费、不参与涉消费违法活动、规范自身言行等作出明确承诺。
线上签署既适应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场景,也强化了程序意识与自我约束,让抽象的法治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个人约定。
前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关键在于把一次性普法转化为持续性矫治。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立足检察职能,推动帮教工作常态化、精准化:一是围绕网络消费、个人信息保护、反诈反赌等高风险领域完善课程内容,提升识别能力;二是加强与学校、家庭、社区及司法社工联动,形成“教育引导—行为矫正—社会融入”闭环;三是结合个体差异开展分层分类干预,把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家庭监护指导同步推进,降低再犯风险。
随着平台治理与社会共治不断深化,以法治方式引导未成年人在规则中成长,将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与护航青少年发展的重要支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
检察机关通过创新帮教模式,将法治教育与诚信建设相结合,既是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关怀与引导,也是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
这种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
当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法治教育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的诚信基础就会更加坚实,法治建设也将迈向更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