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年度营商环境司法报告:追回拖欠账款超1950亿元 创新机制护航高质量发展

把法治作为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之一,关键在于以稳定、可预期、可执行的规则,回应企业最关心的产权保护、交易安全、融资秩序与公平竞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涵盖创新产业技术保护、新能源产业发展、金融安全、重大项目实施、企业破产重整等内容,呈现出以司法规则供给推动经济治理现代化的探索路径。

问题:新业态新技术带来新型纠纷,企业风险点更趋复杂。

随着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数据获取、接口调用、算法模型等环节的权属边界与合规标准仍在完善,违法“取数”、灰色交易等行为易扰乱市场秩序。

同时,部分上市公司治理失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削弱资本市场信心。

绿色转型过程中,跨区域生态补偿、环境纠纷处理方式需要更具协同性和可操作性。

加之部分企业受周期波动、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债务风险暴露,破产重整对效率和规则透明度提出更高要求。

欠款拖欠则直接挤压企业现金流,影响创新投入与就业稳定。

原因:一方面,新产业链条长、交易结构复杂,传统司法规则在面对数据要素、碳资产、跨境项目等新问题时,需要通过裁判规则进一步细化。

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合规建设参差不齐,个别主体以技术手段规避监管、以控制权侵害公司利益,导致“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痛点仍在局部存在。

此外,区域协同与跨省执行机制仍需持续完善,特别是在生态补偿、债务重组等领域,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保护创新与维护秩序,需要更精细的制度安排。

影响:从本次发布的案例看,广东法院着力以“可复制的裁判规则”回应现实痛点,释放出强信号。

其一,在数据要素治理方面,通过对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并交易转卖的案件裁判,明确兼顾“有力保护”与“有序流通”的规则导向,为数据流动机制与数据产权制度提供实践样本,有助于稳定企业对数据合规使用边界的预期。

其二,在资本市场治理方面,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并获胜诉判决的案件,确立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司法审查标准,严惩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的“首恶”行为,对遏制大股东资金占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具有示范意义。

其三,在绿色发展方面,跨省司法碳汇交易化解环境纠纷的探索,将碳汇交易引入司法解决路径,推动生态补偿与营商环境建设同向发力,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法治工具。

其四,在风险处置与结构调整方面,直接涉及“一带一路”项目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成功的案件,依法审查实质合并重整标准,并在较短周期内化解债务,为跨国企业风险处置和产业链稳定提供了可借鉴路径。

对策:优化营商环境,既需要“办好一个案”,更需要“形成一套规则”。

一是持续完善新领域裁判规则供给,围绕数据权益、平台治理、商业秘密与技术成果保护等,形成更清晰的合规指引,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强化资本市场司法保障,推动投资者保护机制与公司治理规则有效衔接,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增强市场信心。

三是深化绿色司法与跨区域协作,推进碳汇交易、生态修复等多元化解机制规范运行,促进生态价值实现与地方产业发展协调。

四是提升破产重整质效,推动“能救则救、应出清则出清”,通过专业化审判、府院联动与信息公开,提高重整效率与透明度,稳定预期、修复信用。

五是围绕拖欠账款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完善快速审理、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机制,保障企业应收账款及时兑现。

前景:从数据看,广东法院在金融、商事、破产等领域审判量大面广,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113.74万件,并在专项行动中追回拖欠企业账款1953.71亿元,体现出司法保障实体经济运行的力度与效率。

广州、深圳等地法院多项创新做法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推广,说明在制度创新与可复制经验方面已形成一定基础。

可以预期,随着典型案例规则效应不断释放,叠加更完善的执行机制、跨域协同机制与专业化审判能力建设,法治将进一步成为广东吸引投资、激发创新、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广东法院通过一系列创新实践和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司法机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这些全国首例案件的出现,不仅体现了广东法院的司法创新能力,更反映了广东在法治建设中的先行先试精神。

展望未来,随着更多创新司法实践的推进和推广,广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必将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