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跨国劳务的欠薪纠纷近日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得到快速解决。
1月23日,江都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成功调解该案,帮助农民工鞠某在提交仲裁申请后10天内即拿回被拖欠的1.5万元劳动报酬。
案件源于鞠某2025年的海外务工经历。
据了解,鞠某与国内某建筑公司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首份在国内订立,第二份则在抵达海外工地后重新签订。
调解过程中发现,第二份合同约定的工时单价明显低于首份合同。
鞠某表示,当时身处异国,考虑到已付出较高成本,被迫签署了不利于自身的合同条款。
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联合工会调解员展开调查。
经核实,用人单位承认两份合同的存在,但辩称重新签约是因劳动者"工作效率低"。
对此,调解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条款无效。
"本案的关键在于第二份合同的合法性认定。
"法律专家分析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无效。
调解员抓住这一法律要点,促使用人单位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在连续多轮的沟通调解中,调解员一方面向企业阐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疏导劳动者情绪。
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按首份合同标准支付报酬,并于调解当日结清全部欠款。
近年来,随着对外劳务合作规模扩大,类似跨国劳务纠纷呈上升趋势。
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超过30万人次。
江都区人社局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成功调解为处理同类纠纷提供了范例,展现了中国基层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的高效性。
跨国务工人员的每一笔工资都承载着家庭生计与劳动尊严。
以法治为准绳、以效率为导向,通过多元化解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前端,不仅能让劳动者及时拿到“应得之薪”,也能促使企业把合规要求落到日常管理之中。
让劳动者“出得去、干得稳、拿得到”,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也是优化用工环境、夯实社会信任的重要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