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占便宜、被讹吃亏”的局面要是不改改,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怕麻烦而不再

观天下事,听百姓声,今天咱们聊聊一件让人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事儿。事情发生在2月23日,江西萍乡有个女子骑车因为路面颠簸自己摔倒了,结果来了个好心的男司机停车把她扶起来,这下可好了,女子不仅不领情,反咬一口说是司机按喇叭吓着她才摔倒的,这不明摆着讹人嘛?幸好车上装着行车记录仪,把全程都录下来了。后来这事儿闹上了热搜,大家伙儿都看着呢,女子不得不去报警协商赔礼道歉。可她嘴上还在抱怨自己遭遇了“网暴”,搞得大家心里都挺堵得慌。 其实这场本来挺简单的意外,就是因为一句谎话变得复杂了。这又让咱们想起了以前福建那边的事,两名初中女生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结果被索赔22万元。虽说最后撤诉了,但这2万元的实际医药费和22万元的天价赔偿一比,大家心里都明镜似的。这些事儿放在一块儿看,就会发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现在的社会上,善意好像变得越来越金贵,真让人担心以后大家会不会因为害怕被讹,就不敢去帮忙了? 话说回来,咱们得把这中间的道理说透。那些讹人的人到底图什么?说白了就是想贪点小便宜,心里总想找个“背锅侠”。就像萍乡这个女子一样,要么是摔倒后脑子乱了套,要么就是见有机可乘就起了坏心眼,非要把自己的错赖在别人身上。同样是福建那个案子,要不是图那22万的额外补偿,家属也不会狮子大开口。可是他们忘了做人得讲良心,为了那点蝇头小利透支别人的好心,最后只能是自己跳进道德的泥坑里出不来。 再看看现在的情况就更离谱了,讹诈的成本实在太低了。你看这几个案例里的人,谎话被揭穿了顶多也就是赔个不是就完事了。反而那些被讹的人倒霉透顶,要花大量时间去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还要承受各种精神压力和财务损失。这种“讹人占便宜、被讹吃亏”的局面要是不改改,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怕麻烦而不再敢伸出援手。 当然光靠嘴说不行,还得看法律怎么管。咱们《民法典》里明明写得清清楚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真正落实起来还差点意思。一方面是很多讹诈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不明确;另一方面举证的责任还在被讹的人这边。好在杭州等地出台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还有全额追偿的条款,这才让被冤枉的人稍微有点底气。要是这都普及开来了该多好? 说实话啊,这事其实没那么复杂。对于那个江西的女子来说,只要她能坦率承认是路面不平摔了跤,再跟那好心的司机道个谢,事情立马就能过去。咱总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坏心眼儿就凉了大家的热心肠吧?要想让社会更美好,就得把规则立得更硬气点,让那些爱占便宜的人付出点代价才行。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人愿意去做好事,让诚信和善良真正成为咱这个社会最亮堂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