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减肥梅子""减肥果冻"含泻药成分 涉案2600万元暴露监管漏洞

披着健康食品外衣的“毒药”,可能就藏在看似普通的日常消费品中。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再次提示食品安全风险,也暴露出市场监管中的一些薄弱环节。问题的发现,指向一条隐蔽的犯罪链条。2021年至2023年间,刘甲等人先后创办两家食品公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标注为“减肥瘦身”的梅子、果冻、糖果等食品。这些产品外观与普通食品无异,但在生产过程中被暗中掺入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强烈致泻作用的化学衍生物。检测结果显示,对应的产品含有双辛酚丁或双环己甲酰酚丁等成分,其危害属性与已被禁用的药品酚酞相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刘甲得知某食品因非法添加新型泻药双丙酚丁被公开打假后——不但没有收手——反而调整策略:转而购入与双丙酚丁作用相同但名称不同的物质作为主要原料,试图以“换名不换效”的方式规避监管追查。该做法折射出对监管的刻意对抗,也触碰了法律底线。产品危害令人警惕。调查显示,长期食用含此类成分的食品,可能引发肠道功能紊乱,甚至造成肝脏损伤。更,生产工人在接触相关原材料后出现皮肤红疹、眼睛红肿等症状,侧面印证其刺激性和毒性风险。所谓“轻松瘦身”,实则可能带来持续且难以逆转的健康伤害。涉案范围同样不容忽视。两家公司生产销售的有毒食品流向全国20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达2600余万元,受害消费者数量难以统计。这表明相关产品在一段时间内进入了较大市场规模,也反映出部分消费者对成分信息缺乏辨识能力,同时暴露出电商平台审核把关存在漏洞。检察机关的办理为定性定责提供了支撑。侦查阶段,检察机关结合食品药品领域专家意见,对涉案物质作出科学认定,明确其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刑事追诉奠定基础。2023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将此类酚丁酯类衍生物明确纳入打击范围,回应了案件暴露的问题,也推动监管措施深入完善。

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食品安全案件再次提醒公众:在健康消费热潮中,更要对“速效”宣传保持警惕,避免落入减肥类产品的营销陷阱。监管部门也需提升技术检测能力,强化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治理,把食品安全“最严”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