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再升级 科技型企业首次纳入梯度培育范畴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上收效良好,但仍需深入完善体系、扩大覆盖面。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修订《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正是为了适应新时代中小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从体系构建看,新办法最大创新在于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这个调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由此,优质中小企业梯度体系形成了三个层级的清晰结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这种梯度化设计既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成长路径,也为政策支持提供了更加精准的对象定位。 在发现机制上,新办法引入主动发现机制,改变了以往被动申报的模式。通过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多维度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发现更多隐形冠军和潜力企业,但同时坚持认定标准不降低,确保培育质量。 认定标准的优化反映了对企业发展质量的更高要求。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新办法将营业收入门槛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提升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这些指标的提高反映了我国对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和知识产权积累的更高期待,引导企业在做强做优上下功夫。 从培育服务看,新办法强调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这意味着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将获得更加精准的政策支持,推动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切实降低企业获得支持的成本和难度。 从成效看,"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已基本形成,成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不仅是"评优认定",更是面向产业未来的系统工程。从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完善主动发现与动态管理,再到提高标准与优化服务,政策的核心在于让具备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的企业脱颖而出。下一步的关键是将制度设计转化为可落地的服务能力和数据治理能力,以更精准的支持、更透明的规则、更稳定的预期,推动中小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中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