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正式实施

旅游新规出来,游客维权一下子有了后盾!3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新修定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正式开始实行了,这次改动不仅完善了投诉管辖依据、受理时限还有处理流程,给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更牢靠的保障,违规的肯定得追究责任。 这个时期,随着中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技术广泛使用,旅游投诉形式、受理渠道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需要对《办法》进行修订,让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能有效应对新形势。吴博峰拍摄的照片里显示,《办法》给受理时限大大缩短了。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决定是否受理的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到了2个工作日,对于事实清楚的投诉必须立即调解。 这一个变化给旅游经营者的内部响应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何永鹏、任震宇参与了这次修订工作。《办法》也明确规定了违规必究,区别了民事纠纷调解与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一旦发现旅游经营者或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处理机构必须依法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孙桂珍告诉记者:“被处罚不仅面临高额赔偿,还会在行业内留下不好记录。”戴曦补充说:“很多企业主动升级服务质量。”范文文分析认为:“为了更好维护游客权益。” 《办法》强化了对游客的救济保障措施,明确了保证金使用情形。当旅行社因为解散、破产等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费用损失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滞留时,经调解不成可以依法使用保证金赔偿或者垫付。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范文文对记者表示:“构建更便捷高效维权体系”。 《办法》还有一个突破点是最先收到投诉的机构管辖规则。之前游客在线签约或者异地参团时容易遇到管辖不清楚、多头跑的情况。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桂珍向记者介绍说:“这个规则便利了大家维权。” 范文文还谈到:“调解与执法分离非常重要。”《办法》还明确禁止打击报复投诉人。孙桂珍提到“跨区域经营企业异地投诉信息互通难”。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的文章里介绍“中国消费网记者吴博峰”以及李晓雨负责编辑工作。 关于新规执行可能遇到的挑战,《办法》给企业带来一些变化和压力。《办法》正式施行后需要主管部门、企业还有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落实到位。《办法》让大家可以更放心地出去旅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