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明年也就是2024年,有个叫魏晞的专家说,很多企业跟毕业生解约了,而且这些企业大多在新能源汽车、通信软件这些行业里混得风生水起。这事儿对毕业生落户啥的影响挺大,真让人挺无奈。话说这个“三方协议”,全名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学校还有用人单位三方签的,主要是为了定户籍、档案、保险这些事儿。它不像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所以一旦有啥纠纷,只能拿这个当凭仗。 这几年学校那边也常搞这种突然袭击,2019年教育部就提出过建议,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现在虽然是按这个标准赔的,但这钱真不够弥补损失的,两边肯定得闹得不可开交。应届生找工作本来就不容易,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对于用人单位来讲,确实是招生没达到预期才不得不这样做,可对学生来说错过了最佳求职期维权又难。这完全是双输的局面。 我觉得这事儿不能光靠罚款解决。政府部门得多管管企业的校园招聘背景调查,要是发现有问题就把它们拉入黑名单。学校方面也得把“被违约”的学生照顾好点,比如给他们安排个地方住下,帮忙联系新工作机会。对于那些因经营问题不得不违约的企业,政府能不能介入帮他们保住学生的应届生身份? 以前是学生毁约交天价违约金,现在反过来是企业毁约赔钱。“契约精神”不是自己长出来的得靠法律管着。还有些民办学校就是招生人数差得太远才不得不违约的。要是学校提前做好规划就不会出现这种错位了。 现在解决问题主要是靠打官司挺麻烦的。能不能多开点申诉渠道?或者给被违约的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导?别让他们为了几千块钱就不得不随便找个工作勉强糊口。真心想帮他们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那篇论文里说的挺有道理的:高校可以把违约企业的信用信息收集起来交给当地管理机构发布出去。这样一来企业要是再敢乱毁约就得掂量掂量后果了。靠罚款或者“认倒霉”都不是长久之计。 中国青年报那边也说了一大堆原因。其实就是想说营造一个好的就业环境不光是求职者和企业的事。法律得跟上形势变化才行。咱们得好好引导一下招聘市场良性发展才行。不然光处罚企业会把他们吓跑了以后更没地方去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