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辽宁居民齐先生通过线上渠道投保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款医疗保险产品,一般医疗及重大疾病医疗的保障额度各为200万元。次年7月,齐先生因二尖瓣重度关闭不全住院治疗并接受瓣膜置换手术——医疗费用超过16万元——个人自付8万余元。但在齐先生按约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向其发出拒赔通知及合同解除函。
这起持续两年的保险纠纷最终以消费者胜诉告终,也暴露出核保与理赔衔接中的问题。随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加强,保险机构有必要从依赖免责条款的思路,转向前置风控与服务导向,通过技术手段完善承保前核查机制。只有在经营者责任与消费者义务之间形成更均衡的规则与实践,保险合同的诚信基础才能更稳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