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决定逮捕李春良

刘安琪审核过了这个消息,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出来的。前阵子,那个李春良被提起公诉了。李春良这个人,以前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副局长,后来国家公园管理局合并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时候,他也是党组成员。李春良因为涉嫌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被国家监察委员会给查了个底朝天,然后把证据材料都移交给了检察机关。为了方便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指定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来管这事儿。山东那边的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了李春良。最近,德州市的人民检察院已经把案子移交给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把李春良该有的诉讼权利都告诉了他,也问了他话,还听取了他辩护律师的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李春良在他当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还有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以及后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任职的时候,利用职权或者地位给别人谋利益,自己收了一大笔钱。更过分的是,他离职之后还用以前的职权和地位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给别人办事,收了更多的钱。这种行为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罪名就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