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起火,房东和租客被拘

在云南昆明,有一对房东和租客双双被公安机关给拘了。黄某和吴某是住在昆明的黄岩人,因为他们私自把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停放在楼道或者门厅甚至放在家里充电,给一个自建房引发了一场火灾。接警后,辖区的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扑灭了大火,所幸没人受伤。现场勘验发现,起火原因是租户吴某在一楼门厅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插线板线路短路引发了火灾,最终引燃周边可燃物。吴某因违规停放和充电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房东董某没有有效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也被给行政拘留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其中一项包括给违规者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五百元。 这次事件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大家不要为了方便就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因为一旦电池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密闭环境下容易堆积易燃物品,电动车电池爆炸后火星四溅可能引发周边可燃物起火蔓延,排出有害气体和烟雾会给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戴晨依从平安鼎、中国消防和云南消防这些消息源中搜集整理了这个消息编辑而成,希望大家能够牢记电动自行车起火往往只在一瞬间,所以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