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微信群内的言辞激烈争执,最终演变成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2024年5月,贵州省荔波县某村组微信群内,邻居周某一与周某二因道路拓宽意见不合,矛盾升级后,周某二在百余人的群聊中用污言秽语公开辱骂周某一,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不堪名誉受损的周某一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审和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周某二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在村组微信群中发表道歉信向周某一道歉。判决生效后,周某一本应获得名誉恢复,但现实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周某二虽然接受了判决,却迟迟未履行道歉义务,以人在外地、工作繁忙等理由消极拖延。 该执行困境的根源在于复杂的人情关系。调查发现,双方不仅是邻居,还是旁系亲属,周某二是长辈,曾有密切的日常交往。面对法院生效判决,周某二出于"长辈面子"的传统观念,以及对在熟人社交圈公开认错的强烈抵触,陷入了既惭愧又固执的心理状态。他坦言:"我知道我错了,但让我在群里公开认错,我实在接受不了。" 这种执行困境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并非个案。传统的强制执行手段如罚款、拘留等,虽然简单直接,但在熟人社会中容易激化矛盾,引发次生纠纷,不符合当代司法文明执行的理念。如何既维护法律尊严,又兼顾人情事理,成为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现实课题。 荔波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罗鑫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深入思考问题的本质。他认识到,强制执行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执行干警提出了一条创新的解决路径:由法院以公告形式替代被执行人的道歉履行。 这一思路的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该条款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这为法院采取替代履行方式提供了明确的程序指引和权源基础。 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他向周某一解释,法院发布的公告具有法律效力,核心是消除不良影响、为其正名,效果与被执行人直接道歉完全相同。这一解释打消了周某一的疑虑,双方态度出现了松动。 2025年12月,一套"线上加线下"同步推进的公告替代履行方案正式启动。线上,执行干警以法院官方身份在原侵权微信群中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信》公告,明确声明此为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结果;线下,法院同步在村组公示栏张贴公告,确保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权威性。这一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尊重了被执行人的人格尊严,达成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告发布后,周某一在村组微信群中发出了感谢消息:"之前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幸好有法院的主持,帮我澄清说明事实,恢复名誉,我这心里终于踏实了!"这一简短的感谢背后,既是当事人心理的真实写照,也是对司法机关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充分肯定。 荔波县人民法院的这一创新做法,打通了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案结事了。它表明,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不仅要维护法律底线,更要体现人文关怀,在坚守法治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社会现实和人情事理,才能真正实现司法为民。
这起案件展现了基层司法的进步与智慧。面对法律与人情的冲突,荔波法院既坚守法治底线,又体现人文关怀,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