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讲了个故事,讲了一个故事,讲了个故事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给大家讲了个故事。2021年到2023年这几年里,有个叫陈某刚的人就挺不像话。他清楚知道阿普唑仑和佐匹克隆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还偏偏就想用它们去赚钱。他要么是用自己的身份证,要么用别人的身份证,专门往吉林省延吉市的两家医院挂号买药。为了弄来大量药品,他就去跑腿人员的微信群里发消息,叫别人替他去开药并卖给自己。马某、卢某辉、马某义这三个跑腿的看见了,就都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这两家医院买药,然后转手再卖给陈某刚。陈某刚这边买了阿普唑仑2336盒和佐匹克隆1645盒,一共卖了174388元;马某卖了34盒阿普唑仑和51盒佐匹克隆,赚了3740元;卢某辉卖了20盒阿普唑仑和500盒佐匹克隆,赚了14426元;马某义卖了86盒阿普唑仑和28盒佐匹克隆,赚了4380元。法院觉得他们这是知法犯法,性质挺严重。在这次案子里,陈某刚是挑头的,是主犯,得按他指挥的所有罪行来罚。那三个跑腿的就是帮忙的从犯,能少判点。最后法院就根据他们每个人卖的东西有多少、扮演的角色轻重、认错态度怎么样还有交没交违法所得之类的情况定了刑:陈某刚被关了三年三个月;马某关了一年四个月;卢某辉判了一年九个月但不用坐牢,缓刑二年;马某义判了一年也不用坐牢,缓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