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马年春节临近,各地商业机构纷纷推出节日营销活动。
其中,谐音梗因其趣味性和传播力强,成为不少商家的营销工具。
然而,近期发生的一起标语争议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商业营销边界的深入思考。
问题的出现源于一些商场使用的"2026我踏马来了""您踏马来啦"等宣传标语。
这些标语在南京鼓楼吾悦广场、张家港吾悦广场、兴化吾悦广场等多地亮相,形式包括商场大屏轮播、电梯地贴等多个渠道。
标语发布后,迅速在社交媒体引发两极化讨论。
支持者认为这类表述接地气、有网感,是商家创意营销的体现。
但更多消费者提出了严肃的质疑。
一些家长反映,孩子在商场看到标语后反复追问含义,家长难以解释。
更重要的是,这类标语中的谐音词汇具有广泛的社会认知度,极易引发不雅联想,在包容全年龄段的公共空间使用,可能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语言导向。
针对投诉,相关商场迅速做出反应。
南京鼓楼吾悦广场工作人员表示,设计该标语的初衷是结合马年生肖元素,借用"踏马而上"的寓意营造节日氛围。
然而,这一创意未能获得一致认可。
在舆论压力下,涉事商场已撤除相关标语,并承诺后续将加强宣传内容审核。
从法律层面看,这一事件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理解和执行。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邵斌指出,商场在公共空间张贴的宣传标语属于商业广告范畴,必须严格遵循广告法规定。
《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明确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公序良俗。
邵斌强调,商业主体在进行营销创意时,不能只追求流量和话题度,而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审核义务。
从文化和伦理角度,浙江大学休闲学与艺术哲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林玮提出了更深层的思考。
他指出,马年的文创表达本身丰富多彩,商家借助年轻化表达吸引关注无可厚非。
例如"马上有钱""扫马进账"等谐音既贴合生肖主题,又传递美好寓意,因此获得广泛认可。
但"踏马"背后隐含的低俗色彩不同,这类表述不应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以文明为底线的公共场合。
林玮进一步指出,这还涉及性别和文化传承的问题。
中华文明中崇母敬母的传统源远流长,将含有贬低意味的谐音融入商业营销,有违当代平权之风,也不利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彰显。
这绝非无伤大雅的玩笑,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警惕和纠正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争议反映出当代消费者对营销内容要求的提升。
林玮认为,好的营销应该在尊重语言文明、坚守公序良俗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结合不同群体的接受度,打造有温度、有内涵的内容。
这样的营销不仅能带来短期流量,更能传递正向价值,实现传播度与美誉度的双赢。
一条标语看似轻巧,背后却连接着公共空间的文明尺度、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与商业主体的社会责任。
节日营销需要热闹,更需要分寸;需要创新,更需要底线。
把“好玩”建立在尊重与克制之上,把“流量”转化为正向价值,才能让城市年味更有质感,让商业繁荣与社会文明相互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