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浮现 1月31日起,多位消费者向媒体反映,PLIFT品牌官方账号中发现疑似异常宣传视频;其中,演员赵露思的“产品推荐”视频出现明显技术问题:唇语不同步、表情僵硬、场景衔接突兀。经溯源比对,该视频实为截取自其在四川参与的公益直播,原内容并未涉及涉及的产品。类似情况亦出现在白鹿、田曦薇等艺人的“代言”视频中,这些素材均被指从其与其他品牌合作的直播内容中截取后篡改使用。 二、深层溯源 调查显示,涉事品牌“PLIFT”商标在两年内四次变更权利主体,最新持有人深圳本格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其关联企业深圳本格派进出口有限公司曾两次因广告违法受到处罚。品牌方法定代表人徐某称,争议视频系“投流推广时后台AI合成”所致,但未说明具体生成和投放环节。业内人士指出,将艺人肖像与商品进行数字化绑定并用于营销,可能违反《广告法》关于代言应真实、不得虚构的相关规定。 三、多重影响 该事件暴露出三上风险:一是影响消费者知情权。有美妆博主实测称,被“推荐”的唇部精华实际成分与宣传存明显差异;二是损害艺人商业权益,赵露思工作室表示将保留追责权利;三是凸显AI深度伪造在商业营销中的滥用隐患。中国消费者协会2025年度报告显示,类似虚假营销相关投诉量同比增长217%。 四、应对措施 目前,涉事平台已下架32条问题视频,深圳市监局已启动立案调查。法律专家建议从三上加强治理:建立AI生成内容数字水印机制,完善明星肖像权电子备案库,对频繁变更主体的品牌实施重点监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需明确AI内容生成者的法定告知义务,违规者应承担虚假广告连带责任。” 五、行业前瞻 随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针对AI合成内容的专项条款首次纳入。草案拟规定:利用技术生成真人形象用于营销的,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技术合成”标识,违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十倍罚款。化妆品行业协会正牵头建立“AI美妆广告审核联盟”,计划年内推出行业自律标准。
这起事件提示,人工智能技术在带来效率与便利的同时,也可能被用于欺诈与侵权。随着AI应用场景不断扩展,建立更清晰的法律规则与可执行的监管机制已迫在眉睫。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应明确告知义务与责任边界,强化对虚假广告与肖像侵权的追责,确保技术发展服务公众利益,而非成为少数企业牟利的工具。只有在规则与治理同步完善的前提下,AI才能更稳妥地发挥其推动社会进步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