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没把换轮胎这件事跟他讲清楚,构成了欺诈

说的是这事儿就发生在2020年,陈先生那辆凯迪拉克出了交通事故,送去一家4S店大修,总共修了47项,花了5.2万多块钱。到了2025年他去做年检,检测机构发现后面两个轮胎花纹不一样,死活不肯通过。他说自从那年大修后就没换过轮胎,后来翻出来当年的单据一对比才发现问题出在修车那会儿。这时候4S店那边还理直气壮,说当时没原厂货了,早就跟他口头说了换非原厂的,还说法律也没规定非得用原厂牌子。不过陈先生心里不服气,觉得这种安全隐患那么大的事儿,不提前说明白就是欺诈。 事情闹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也就是北京朝阳法院这边审理。法院翻出来当年那三份结算单看了看,前面两张都写着是原厂件,只有最后一张改成了非原厂件,但改动的地方藏得很深没在显眼位置标出来。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规定,同一根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必须一模一样,这关系到能不能安全开车和检车能不能过。法院觉得4S店既然是专业机构就应该知道这条硬性规定和花纹不一样会带来的危险。 结果法院就认定这家4S店在维修过程中没把换轮胎这件事跟陈先生讲清楚,构成了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最后判4S店给陈先生退掉轮胎款1127元,还要多赔三倍也就是3381元,一共得给4510元。因为这钱不多所以很快就履行完了。 这起案子也算是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去修车哪怕账单上写清楚了,只要是关系到安全合规的大事儿,修车行就有责任主动、详细、醒目地告诉客户。这不仅仅是为了做生意守信用,更是为了大家伙儿的生命安全。现在的汽车越来越多,维修这一块儿的服务质量跟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成了大家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不过好就好在司法机关这次没含糊,严格按事实和法律办事坚决打击消费欺诈的行为。这也告诉所有做生意的人专业服务得讲良心底线,别光想着赚钱不把知情权和安全权当回事儿。咱们普通消费者去接受服务的时候也得多留个心眼儿收好单据万一出了岔子好依法理性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司法裁判和行业自律一块儿使劲儿推动起来,咱们才能有一个更安全、更透明、更让人信得过的汽车后市场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