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电梯维保造假案曝光:监管执法需从严从重守护公共安全底线

问题——维保“有记录、无人影”,安全链条出现空转 据当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石林县财富中心6台电梯的半年维护保养记录显示维保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但执法人员调取当日监控核查,未发现维保人员到场作业画面。这类“纸面维保”看似手续齐全,实际维保缺位,直接削弱电梯安全保障能力。电梯属于高频使用的特种设备,故障往往具有突发性,日常保养不到位,小问题可能积累成急停、困人,甚至伤亡事故等重大风险。 原因——成本挤压与管理松散叠加,促成“走过场”操作 “纸面维保”屡禁不止,既有企业逐利与侥幸心理,也反映出管理链条的薄弱:一是部分使用单位对安全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把维保当作“应付检查”,缺少对维保质量的验收与监督;二是维保市场存在低价竞争,个别维保单位在人员配置、到场频次、作业时长上缩水,用记录代替操作;三是维保信息不够透明,纸质记录容易补填、代签,缺少可交叉核验的证据;四是监管方式仍需优化,若检查偏重台账、轻现场核验,造假就容易钻空子。 影响——“小造假”可能引发“大事故”,损害公共安全与治理公信 电梯安全常被称为“三分造、七分养”,维护保养直接关系到长期运行的可靠性。“纸面维保”不仅使隐患难以及时发现和排除,一旦发生故障还可能导致责任链不清、取证困难,推高救援处置和纠纷成本。更重要的是,这类行为会削弱公众对住宅、商圈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信任,影响城市运行的安全底线。“台账好看、现场缺位”表面节省成本,实质是在透支公共安全。 对策——以制度刚性与技术手段双轮驱动,形成“不能假、不敢假” 依法依规是治理“纸面维保”的根本路径。《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对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作出明确要求,主管部门也制定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治理关键在于把法定责任细化到可核验、可追责的环节。 一要压实责任闭环。使用单位要承担电梯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维保质量验收机制,做到“有人验、验得出、验得实”;维保单位要严格按规范作业,人员到场、项目实施、问题整改形成闭环记录;对屡次违规的单位,可综合运用约谈、通报、限制准入等措施。 二要强化监管穿透。市场监管部门可将“台账核查+现场核验+数据比对”作为常态手段,推广监控、门禁、定位打卡等方式,对维保到场与作业时长进行交叉验证,提高执法发现率;对“只见记录不见人”等明显造假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震慑。 三要完善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将维保质量、行政处罚、整改落实等纳入信用监管,对问题突出的维保单位提高抽检频次,并推动与招投标、采购、物业服务评价等环节联动,让守法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四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电梯使用者与物业管理方应建立便捷的反馈渠道,对维保公示、投诉响应、故障处置时效等信息适度公开,让居民“看得见维保、问得清责任”,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前景——从“查一次”走向“常态管”,推动维保行业回归质量竞争 此次查处说明了监管部门对电梯安全问题的态度与力度。随着城市更新推进和高层建筑增多,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电梯安全治理将更强调预防在前、过程可控。可以预期,监管将继续向数字化、全过程追溯延伸,维保企业的竞争也将从价格导向转向质量与信誉导向。只有把维保从“纸上流程”拉回“现场标准”,才能把风险尽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电梯安全无小事,“虚假维保”看似节省成本,实则透支公共安全信用。此案查处表明监管部门对民生安全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也为行业规范发展敲响警钟。只有把技术手段与制度约束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让群众出行更安心、更放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