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推进“先立后调”刚性原则完善立案登记制,着力破除变相门槛提升解纷效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自2015年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2.3亿件,年均增长9.3%,较前十年增长144.7%,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改革成效。

然而,实践中仍存在部分法院拖延立案、变相限制立案等问题。

分析表明,这些现象既与个别法院政绩观偏差有关,也反映出"案多人少"的深层矛盾。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案件总量较十年前增长1.16倍,法官人均办案量增加2.6倍,人案矛盾日益突出。

针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制度层面,2025年起实施"先立后调"新规,将调解工作纳入审判全流程管理,拆除诉前调解"蓄水池"。

技术层面,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实现立案流程全节点监管。

监督层面,将"不立案"纳入司法巡查,2025年纠正2229件"应立不立"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改革成效已经显现。

2025年全国法院立案满意率同比提升12.4个百分点,"应立不立"投诉量持续下降。

同时,通过推广67类示范文本、健全满意度评价机制等配套措施,诉讼服务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立案登记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诉权的制度基础。

从"不立案"到"应立必立",从诉前调解"蓄水池"到"先立后调"新机制,这一系列改革创新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通过制度创新、流程优化和监督强化的有机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不断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实现,让法治的阳光更加普照,让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