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一雇工劝阻摊位冲突反被伤致骨折,法院判明责任支持“善意劝解者”获赔

问题—— 日常生活中,邻里摊位纠纷、经营摩擦时有发生。冲突升级时,旁人出于本能上前“拉一把、劝一劝”并不少见。但如果劝解者因此受伤,责任怎么认定、损失由谁承担,直接影响公众对“见义相助、善意介入”的安全预期。近日,山西阳泉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劝架受伤案件,对类似纠纷给出了较明确的裁判思路。 据悉,赵某某系邓某经营早餐店的雇工。2024年8月29日,因经营纠纷,邓某之妻与相邻摊主王某某之妻发生激烈肢体冲突。赵某某见状上前劝解。其间,王某某用双臂搂抱住欲上前拉架的邓某和赵某某,三方互相拉扯,赵某某失去平衡,身体右侧撞击凳子后摔倒。因店内人手紧张,赵某某两日后才前往就医,被诊断为胸部损伤、右侧前肋骨折等,住院治疗25天。此后,赵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邓某、王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律不仅用于惩治不法,也应保护善意之举。阳泉法院该判决在厘清责任的同时释放清晰导向:不纵容过错行为,也不让善意承担不该承担的代价。让法律与社会良知同向发力,才能让公共生活更安全、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