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5年生态环保领域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的最新进展。
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这一时代课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生态环保领域违法犯罪呈现多发频发态势,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捕捞等犯罪活动仍然存在,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威胁水生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同时,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手段隐蔽、链条复杂、跨域跨界特征明显,给执法部门带来新的挑战。
为此,公安机关将生态环保执法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大犯罪打击范畴。
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公安部门采取了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方面,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昆仑"专项工作,对环境资源领域突出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2025年以来,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3.7万起,其中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500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6200余起,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90余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100余起。
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45起,组织开展区域会战、集群打击15次,形成了对各类破坏环保犯罪的强大震慑。
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打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等新型违法犯罪,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6万起,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备受关注。
公安部门深入开展"长江禁渔""平安长江"等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立案侦办涉渔刑事案件2900余起,查获涉案渔获物17.8万公斤,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推动长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机,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得到显著增加。
另一方面,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共治。
生态环保执法涉及多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
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等12个部门建立了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执法司法协调机制,形成了"1+12"的合作框架。
同时,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部门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殡葬设施、长江黄河流域盗采河砂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联动执法,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还通过发送提示函、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推动源头治理,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更为重要的是,公安部门加快建设生态警务机制。
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这是推进生态警务工作的重要顶层设计。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2027年基本建成、2035年成熟定型"的"两步走"目标,加快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
新机制突出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四项主要任务,形成了更加科学完善的生态保护执法体系。
这些举措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坚定决心。
通过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公安机关正在为美丽中国建设坚守安全底线,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和执法保障。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以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既要对破坏行为“零容忍”,更要在协同监管、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上久久为功。
把安全底线守得更牢,把治理链条织得更密,才能让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持续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