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口瀑布“名誉权投诉”引争议:景区维权边界与游客表达权如何平衡

问题——一次“价格感叹”为何演变为“维权争议” 近日,网络平台流传一段游客在黄河壶口瀑布景区外的自拍视频。视频中,游客对家人表达“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等内容,并称因费用原因选择在景区外远观。有关内容本是个人出游体验记录,却因景区以“侵犯名誉权”等理由投诉而迅速发酵。两天后,当事游客公开道歉,更让事件从“票价讨论”转向对景区维权方式与公共服务理念的审视。 原因——事实陈述与名誉侵权界限被模糊,表达空间被误判 从信息公开看,多地景区门票与配套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据景区公开信息,壶口瀑布成人门票价格为100元,游客在视频中的表述属于对价格的引用及个人消费选择的说明,尚难认定为对景区的虚构指控或贬损性攻击。舆论之所以反弹,关键在于:一是将基于事实的价格感受视为“恶意攻击”,易造成公众对景区“容不得批评”的观感;二是将短视频作为“断章取义”“误导公众”的依据,却未充分说明何处失实、何处造谣,导致维权理由说服力不足;三是景区在投诉表述中强调“由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引发对资源权属认知的争议。黄河壶口瀑布所在区域的自然资源属性明确,运营主体可依法开展经营、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但资源并非企业私产,社会公众对公共景观的合理评价权亦应得到尊重。 影响——“维权过度”可能引发三重外溢效应 其一,形象风险外溢。文旅消费高度依赖口碑与体验,过度敏感的维权举措容易放大负面观感,使原本可通过解释沟通化解的分歧升级为舆情事件。其二,治理成本外溢。将一般性评价频繁诉诸平台投诉或法律手段,可能增加企业、平台及监管部门的协调压力,也不利于形成健康的旅游市场评价体系。其三,行业示范外溢。若“价格吐槽即侵权”成为错误示范,可能压缩消费者正常表达空间,反过来削弱市场对服务改进的反馈机制。 对策——以规则意识替代情绪化维权,以服务改进对冲负面感受 一要厘清边界,依法合规维权。景区维护声誉无可厚非,但应以“事实是否失真、表达是否恶意、后果是否可证”为基本判断,避免将正常消费评价泛化为侵权。对确有造谣、诽谤、恶意剪辑等情形,可依法取证、理性沟通、稳妥处置。二要加强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围绕票价构成、优惠政策、服务内容等要素进行清晰说明,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解释口径;对游客疑问及时回应,减少“信息差”带来的误解。三要优化产品供给与惠民措施。对部分游客“想看但觉得贵”的现实心理,可通过淡旺季差异化定价、分时预约、套票组合、公益开放日、面向特定群体的优惠政策等方式改善可及性,以更丰富的产品层次回应不同消费能力需求。四要提升舆情处置能力。面对网络传播,应坚持以事实回应事实、以服务回应关切,避免简单采取“投诉下架”“要求道歉”等高对抗方式,防止小事变大、旧账翻新。 前景——文旅高质量发展呼唤更强的公共意识与市场意识 当前,我国文旅市场持续回暖,景区竞争从“资源比拼”转向“体验竞争”“服务竞争”。在公共自然景观领域,运营主体既是市场参与者,也是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尊重公众表达、善用评价反馈、以开放姿态改进服务,往往比“以诉止评”更能形成长久信誉。对地方文旅主管部门而言,也有必要深入完善景区票价与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畅通游客投诉与沟通渠道、加强对景区经营行为和宣传表述的规范引导,推动形成“依法经营、理性表达、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

壶口瀑布的浪花冲不走时代课题:当大众旅游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百元门票”背后的价值衡量不应只算经济账。公共资源的开放共享与合理利用,既需要管理者的能力,也检验社会的文明共识。正如奔腾的黄河终将汇入大海,唯有在法治框架下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才能实现游客舒心、景区发展、文化传承的多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