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菏泽交警直属二大队在例行执勤中,查获一起未成年人套用报废车辆号牌驾驶电动摩托车的典型案件。
涉事人樊某在1月3日因无证驾驶无牌电摩被查处后,非但未吸取教训,反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摩托车号牌实施二次违法,反映出当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存在严重短板。
经调查,该未成年人存在多重违法行为:其一,未满18周岁驾驶需持证机动车;其二,使用已报废车辆号牌;其三,主观上存在规避监管的故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第九十六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与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两项违法,合并处罚金额最高可达7000元。
考虑到当事人系未成年人,警方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处置方式,重点强化监护人责任追究。
事件背后暴露出三方面深层次问题:首先,部分青少年对电动摩托车属性认知存在误区,错误认为其属于非机动车;其次,家庭监护普遍存在"重学业轻安全"倾向,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再者,二手车市场报废车辆管理存在漏洞,为号牌非法流转提供可乘之机。
菏泽交警部门采取"双线并进"治理策略:执法层面,开展"护苗2026"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校园周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行为,近三个月已查获类似案件17起;教育层面,联合教育局在48所中学开设"交通法治课堂",建立违法学生档案追踪机制。
安澜宣教工作室负责人指出,当前电摩事故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比例已达34%,较去年同期上升9个百分点,形势不容乐观。
从长远看,破解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难题需构建三维防护网:家庭应落实日常监管,将交通安全纳入家庭教育必修课;学校需将交通法规知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交管部门则应完善"电子围栏"技术,对校园周边未成年人高频驾驶路段实施智能识别预警。
据悉,菏泽市已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纳入2026年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樊某套牌"闯关"的荒唐行为虽然个别,但反映的问题却具有普遍性。
只有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教育,强化监护责任落实,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才能真正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在安全环境中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