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调查发现,云南XXX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该企业为他人开具了41份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326.23万元,税额合计42.41万元。这家公司注册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麻栗镇红岩村委会XX村(原XX小学内),由冯XX担任法定代表人。针对其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给予其22.86万元的行政处理,并已让其自行补缴了这笔税款。此外,还给了20万元的罚款,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个涉税案件总共涉及42万元的税额,而企业最终因此被罚款20万元且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提到的XX和XXX具体指代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