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冒充现炒就得挨法律的严惩

就在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刚刚公布了一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的征求意见稿,给大家伙儿科普了一些规范。紧接着在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了个会,抛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就点名了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办的那桩案子。这件事是从一位食客的投诉开始的,他在外卖平台挑了一家标注“现炒”的饭馆点了外卖,结果吃着不对劲还拉肚子。蒙自市检察院跑到现场一查,发现有6家店都在干以预制菜冒充现炒菜的事。检察院觉得这事儿性质挺严重,就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了。后来他们还搞了听证会,逼着外卖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让商家要是用预制菜,必须得在手机上大大方方地写上“预制菜”三个字。这下好了,外卖平台赶紧跟商家签了承诺书,拉着11家入网的餐饮店在平台上把这事儿标清楚。 这一阶段关于预制菜的争议确实挺多,到底让不让消费者“吃得明白”,跟“吃得安全”一样重要。这次国家层面也发话了,不仅明确要鼓励餐饮老板自己主动把加工方式说明白,还在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的联合公告里反复强调要“鼓励自主明示”。说实话,“自主明示”是不是预制菜,现在已经成了规范预制菜发展的大趋势。这既是国家文件里提倡的,也是像蒙自市检察院这样通过公益诉讼来推动监管的好成果——大家能选什么菜,前提得是心里有数;市场能不能良性运转,全看信息透不透明、商家诚不诚实。 预制菜作为食品工业的新方向确实挺有潜力,干净卫生、品质可控,也适合小馆子经营。不过客观来说,“冒充现炒”这种老毛病一直都在。要是不公开、不透明,根本没法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反而会造成坏的淘汰好的这种逆淘汰。哪怕预制菜本身是安全的,经营环境也不一定合规。现在很多做预制菜的小馆子和那种脏乱差、只想赚快钱的小饭店绑在一块了,这些小店往往成了食品安全的重灾区:后厨脏得要命,冰箱温度根本达不到要求,解冻开袋后还反复使用……这些都是威胁到咱们生命健康的大问题。 正在公示的那个国家标准里说得很明白:那些需要冷冻的预制菜冻到最后中心温度不能高于零下18度;需要冷藏的中心温度就得在0度到10度之间。要让所有店都这么执行光靠自律肯定不行,还得靠法律监督把篱笆扎紧了。不然的话,“安全放心”这四个字就只能是骗人的空话。预制菜本身不是“问题菜”,但“冒充现炒”、监管不管、环境恶劣这些才是真的大问题。现在国家虽然提倡“自主明示”,暂时没说怎么罚,可要是谁敢冒充现炒就得挨法律的严惩。咱们必须要把“自主明示”的原则用法律守护住,绝对不能让它后退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