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面清退3.88亿元农村建房保证金 深化纠风整改防范廉政风险

在福建省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村民林女士近日终于领回了被拖欠4年的3万元建房保证金。

这笔本应用于约束建筑风貌的"押金",曾被原村委会主任黄某某挪用至个人企业账户,成为当地基层"微腐败"的典型案例。

经南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该案涉及20户村民共107万元资金,暴露出农村自治事项监管缺位的深层次问题。

此类现象在泉州并非孤例。

泉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调研发现,部分村居自行制定的保证金制度存在三重乱象:收取标准随意,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管理流程失范,未纳入村财统一监管;退还机制缺失,甚至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情况。

这种以村规民约名义设置的收费项目,客观上加重了农民建房负担,更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

乱象背后折射出基层治理的二元矛盾。

一方面,为遏制农村"裸房"和违建,2010年代以来多地探索通过经济手段强化管控;另一方面,缺乏配套的监管体系导致制度异化。

泉州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李溢海指出:"当建房审批、过程监管等行政手段完善后,经济惩戒措施反而演变为治理惰性的替代品。

"数据显示,仅泉州地区历年累积的未退还保证金就达数亿元规模。

针对这一民生痛点,泉州市打出"查改治建"组合拳。

市纪委监委2024年启动专项监督,既查办挪用侵占等违纪案件,更推动住建、农业农村等七部门联合出台禁令,全面取消风貌保证金制度。

在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导下,全市建立"一户一档"清退台账,通过"提级监督"破解村级清偿能力不足难题。

截至当前,3.88亿元资金已全部退还农户,其中单笔最大清退金额达18万元。

着眼长远治理,当地正将个案整改转化为制度重构。

市纪委监委向职能部门发出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立农村建房"事前审批—过程巡查—竣工验收"全链条监管体系。

在晋江市试点地区,政府通过提供外墙装修补贴、工匠培训等柔性措施,使"裸房"整治率提升至92%,探索出"堵疏结合"的新路径。

集中清退3.88亿元,不只是把“押金”退回群众,更是一次对基层权力运行边界与公共服务方式的再校准。

基层治理的成效,既要看问题能否及时纠偏,更要看制度能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办事更少负担。

把“以押代管”的惯性做法改为依法监管、精准服务,才能在推进乡村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真正把民生温度与治理力度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