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车主注意!千万别再去买或者安这种非法装置!

大家留意啦,龙港的各位电动车车主们!今天起,浙江交警要在全省搞个大动作,专门针对私自给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事儿,这次整治一直持续到4月10日。龙港公安交警也把这项工作给同步开展了。天气暖了,出门骑车的人多了,可有一种常见的做法其实是在给自家生命健康埋雷——那就是私自装那些遮阳篷。看着确实挺实用的,可这真的是害人害己! 为了把春天的交通安全隐患给彻底清掉,浙江交警决定从现在起到4月10日,搞个一个月的“清患三号”专项整治。大家肯定会好奇为啥要这么严格整治加装车篷?这全是因为它太危险了:车篷把重心给改变了,车子不稳;挡风还把视线全挡住了;宽度增加容易剐蹭行人;转向不灵急刹车也躲不开。更别提它还把马路都给占了,通行效率低下容易堵成一锅粥。 最近就有个例子发生在温州:余某骑车在路口左转时,就是因为视线被车篷挡住没看见红绿灯,直接闯红灯撞上了公交车。更惨的是余某当时还没戴头盔,结果头都撞破了。交警判他全责,还得自己掏钱修车去车篷。 龙港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各位:这种私自装遮阳篷的行为不光违法,更是对自己和别人性命的不负责任!⤴️那些已经装上车篷的车主赶紧自己动手拆了!⤴️千万别再去买或者安这种非法装置!⤴️欢迎大家踊跃举报卖车篷的人(可以找各地交警官方渠道)。 安全无小事,守护平安从“头”开始。大家一起努力改掉这些坏习惯,遵守交通规则。让咱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法律链接: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拼装或者加装。其中就包括给车子加座位、车厢、车篷这些影响外形结构的装置。驾驶这种改装后的车子上路可是要吃罚单的!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销售者或者维修者违规拆掉限速装置或者改变车子结构的话,公安机关会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最高罚款十万块钱;如果是私自加装或者改装的情况,罚款五千元到五万元不等;要是上路行驶这种车子的话,轻则罚五十到三百元,重则罚三百到五百元。要是不听劝不改正的话,交警还会把车先扣了帮你拆改装件,这部分钱还得你自己出。 另外还有99%的人不知道一个秘密:龙港这里藏着一家特别棒的神仙茶空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