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碰到人”的交通事故,该担的责你还是得担,别老觉得“无接触”就能免了责

虽说没撞着,但真出了事儿,该担的责你还是得担,别老觉得“无接触”就能免了责。咱们常能见到的那种“没碰到人”的车祸,驾驶人不仅要赔钱,还容易因为不懂规则耽误处理,最后惹出更大的乱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违反了什么法?责任咋定?一起来瞧瞧。 前两天江西就出了个事儿,一辆白车在泉南高速宁都枢纽路段突然在快车道减速,压着实线往慢车道拐。这动作太猛,车子干脆停在慢车道上了。后面一辆车本来正好好地开着呢,为了躲这突然停下的车往左边猛打方向,结果被后车给追尾了,幸好没人受伤。交警查下来,虽然白车没直接蹭到后面那俩车,但人家王某变道的时候影响了其他车道的正常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以这起事故的全责还得白车来扛。 现实里的事儿往往没这么简单,“无接触交通事故”经常还会夹杂着别的交通违法。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刚判完的这案子就挺典型。2024年3月5日晚上,张某在雄县某村的街上骑车碰到王某开的京牌车会车。当时那车违规用了远光灯,结果张某为了躲光撞到了李某停在路边的没牌照的三轮车上。最后张某受伤抢救无效去世了,车子也坏了。 法院判下来是这样的:酒后骑车的张某自己得负50%的责任;小轿车司机王某因为开远光灯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就是规定在窄路窄桥要关远光),要赔40%;还有那个没上牌的三轮车车主李某停车挡道也有错,赔10%。剩下的钱由王某买保险的人保来出,不够的部分由李某自己掏腰包。 北京二中院民事审判第六庭的袁芳法官解释说,只要你违反了交通法规,而且这事儿确实是因为你的违规导致了伤亡或财产损失,那不管有没有碰着都得赔。比如说这次的案例里,那辆开远光的小车其实就好比是个“危险源”,因为它的存在才让后面骑车的人不得不慌不择路撞上去。 交警也给咱们提了个醒:那些随便变道加塞、转弯起步不让直行、车子乱停占道或者乱开远光的行为,特别容易引起这种“无接触交通事故”。 要是真碰上了这种情况怎么办?法官说了,别跑,得赶紧留证据处理好。要是故意开车或者扔下车就跑了想逃避责任,这就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具体的步骤是:先把车停住不动保护现场;赶紧打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险;配合交警查勘笔录和填写材料;对责任认定有意见就在三天内申请复核;签协议的时候别光嘴上说最好留下书面记录;还有就是别瞎签字同意那种没道理的“私了”。 最后还得说一句:别仗着没发生碰撞就觉得自己没事擅自跑了,这样很可能会被当成逃逸处理哦。(总台央视记者李珺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