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中院推出“80天清零”机制:通过公开竞价遴选管理人,加快无产可破案件出清

问题:无产可破案件数量多、分布广,长期积压容易成为司法程序的“堵点”。在破产审判实践中,部分企业已停止经营,既无财产可供分配,也无法承担破产费用,导致案件推进困难、周期长、成本高。这类案件若不能及时清理,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会影响债权人权益和市场出清效率,对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原因: 1. 案件投入与回报不匹配。由于无资产可处置,管理人工作主要集中在程序性事务上,如调查核实、文书制作、公告送达等。若缺乏合理的成本补偿和激励机制,容易导致案件推进缓慢。 2. 流程节点缺乏刚性约束。部分案件在财产甄别、债权核查、终结裁定及后续注销、信用修复等环节衔接不畅,拖慢整体进度。 3. 管理人能力参差不齐。团队稳定性、信息化水平以及对快速结案规则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案件办理效率。 影响: 快速处理无产可破案件是提升司法效率的关键,也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环节。对债权人而言,明确的程序和时间预期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对市场而言,及时清理“僵尸企业”能释放资源,减少对市场秩序的干扰;对政府治理而言,高效的破产审判与行政协同有助于构建规范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对策: 宁德中院以“快、准、严、协同”为目标,通过公开竞争选任管理人,并细化规则: 1. 公开报名与资格筛选。限定报名机构为当地管理人名册成员,要求配备至少5名熟悉破产业务的稳定团队。近三年存在超期未结案件的机构不得参与,确保专业性和规范性。 2. 优化费用与时限机制。设定基本报酬标准,对50天内结案的给予奖励,超过80天的扣减报酬。若后续发现可处置财产,则按法定规则调整报酬,避免“一刀切”。 3. 分案采用“摇号+轮候”机制。确保公平分配案件,特殊案件可单独安排,防止抢案或积压。 4. 设定硬性验收标准。要求全流程控制在80天内,文书规范统一,终结后尽快完成注销和信用修复。明确“无产可破”的认定标准,严惩虚假材料行为。 5. 引入评分机制。综合评估办案数量、周期、协同能力等,推动管理人从“能办”向“办得快、办得好”转变。 前景: 业内人士认为,此机制通过明确时限、竞争选任和节点管理,有望实现无产可破案件的标准化处理,释放司法资源用于更复杂的破产案件。若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深入协同,市场退出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宁德中院的改革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制度创新与执行力并重。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科学考评体系,破解司法难题。随着市场退出通道的畅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迈上新台阶。